三、开展纪律审查,要坚定不移“三转”
纪律审查是遏制腐败现象蔓延的重要手段,也是纪检监察机关的主责主业。
健全反腐协作机制。新形势下反腐机制要求县级纪委要切实发挥牵总作用,协调公安、检查、法院、审计等部门,建立定期联席会议制度,及时研究形势、通报情况。建立查办重大案件与刑事司法、行政执法部门的协调配合制度,形成有效的反腐败职能部门之间的工作协作形式,既相互协作,又各自行使职权,更好地形成查办和突破大案要案的整体合力,彰显惩治腐败的“组合拳”效应。
转变案件查办方式。纪检监察机关必须转变办案观念,正确处理好“治病树”与“防病变”的关系,做到发现问题及时提醒,不能养痈遗患,防止小问题发展为大问题,保持“森林”肌体健康;要正确处理好“拔烂树”与“净肌体”的关系,紧盯违规违纪问题,精准发力、鲜明亮剑,坚决拔掉、彻底铲除,保持“森林”肌体纯洁;要正确处理好“除烂树”与“护森林”的关系,深入剖析典型案例,有针对性地完善制度机制,堵塞制度漏洞,构建“森林”防护网。
提升案件查办能力。能力是担当的基础,案件查办能力是线索捕捉和案件突破的关键。纪检监察机关要要以深化“三转”为着力点,以纪检监察岗位需要为取向、能力开发为重点,强化干部能力危机意识和能力获取意识,实施干部能力素质提升计划,推行跟班学习、实岗锻炼、模拟培训等方式,坚持实行“案前分析会”和“案后总结会”制度,不断提升纪检监察干部案件突破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