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加强民政法治建设和政务公开。坚持法治保障,推进民政领域法治建设,多渠道、全方位开展民政法治宣传教育,提高法治思维和依法办事能力。做好政务公开工作,加强主动公开,做好依申请公开,保障群众知情权和监督权。
4.推进民政事业安全发展。牢固树立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强化安全责任意识。持续完善民政领域重大风险防范化解举措,健全安全风险自查自纠、预防处置机制。完善财务内控制度,加强民政资金监管。加强矛盾排查、化解、稳控,及时有效预防和处置各类信访矛盾。突出民政服务机构安全管控,保障服务对象生命财产安全。
3.加强民政法治建设和政务公开。坚持法治保障,推进民政领域法治建设,多渠道、全方位开展民政法治宣传教育,提高法治思维和依法办事能力。做好政务公开工作,加强主动公开,做好依申请公开,保障群众知情权和监督权。
4.推进民政事业安全发展。牢固树立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强化安全责任意识。持续完善民政领域重大风险防范化解举措,健全安全风险自查自纠、预防处置机制。完善财务内控制度,加强民政资金监管。加强矛盾排查、化解、稳控,及时有效预防和处置各类信访矛盾。突出民政服务机构安全管控,保障服务对象生命财产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