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公司消防安全知识竞赛方案(2) 2010-06-15 21:12 第三组:物业处、电力部 第四组:治安办 处长或部门经理任领队,每支参赛队3名选手,至少一名女同志。 3.竞赛评委 评委会主任: ×× 评委:××××××s("content-m"); 共4页: 上一页1234下一页 物业公司消防安全知识竞赛方案(2).doc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 下载失败或者文档不完整,请联系客服人员解决! 下载这篇word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