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红河州2008年百户企业迎春座谈会上的讲话(3)
2010-06-17 22:58
3、加大工作力度,确保节能减排取得重大突破。胡锦涛同志在党的十七大报告中指出“坚持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基本国策,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和中华民族生存发展。必须把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放在工业化、现代化发展战略的突出位置,落实到每个单位、每个家庭”。2008年是完成“十一五”节能减排约束性指标的关键一年,我们要把节能减排摆在经济工作的首要位置,加大力度、迎难而上,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省政府关于加强节能减排工作的方针政策,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狠抓各项措施的落实。一是集中力量抓好重点行业、重点企业的节能降耗;二是认真做好落后产能的淘汰关闭工作,已纳入关闭的坚决关闭,决不手软,供电部门一律停止向其供电;对淘汰和限制类项目及高耗能企业实行差别电价,促使企业尽快淘汰落后产能。三是抓好红河、弥勒两个省级重点工业园区和开远市全面推行循环经济试点示范工作,充分发挥其示范带动作用;四是引导企业依靠科技进步,引进先进的生产工艺和设备,提高能源的利用效率,大力发展清洁能源和可再生能源,抓好“三废”的利用,发展循环经济。五是督促企业加强内部管理,建立健全节能管理规章制度,全面加强节能管理基础工作。
4、突出重点,加强循环经济试点示范带动。从实际出发,抓好一批重点行业、重点领域、工业园区循环经济试点。一是贯彻落实国家已有的有关资源综合利用和废旧物资回收经营等税收优惠政策,不断加大执法监督检查的力度,按照《云南省资源综合利用认定实施细则(暂行)》规定,进一步理顺、规范红河州初审工作程序。二是发挥好政府投资对社会投资、金融支持的引导作用。三是按照循环经济的理念和工业生态学理论构建生态工业园区。加快建设红河生态工业园区建设,从分析区内现有企业的能源、水和原料利用状况入手,制定包括资源产出率、单位产品资源消耗(能耗、水耗、主要原材料消耗)、资源综合利用、废物排放等方面的实现目标。通过引进关键链接项目,形成企业间共生和代谢的生态网络关系,打造园区内循环型的资源流、物质流、能量流、信息流和技术流的高效耦合系统。并通过一批重点行业、重点领域、工业园区循环经济的试点示范,总结重点产业、工业园区、示范企业实施循环经济的经验,总结出红河州可持续发展的基本模式,做到以点带面,带动全州工业循环经济发展。
5、加快非公经济和乡镇企业发展。继续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省、州关于鼓励支持非公经济发展的有关政策,加快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建设,努力搭建社会服务企业的平台,为广大中小企业提供全方位、多层次、宽领域的服务;引导中小企业、非公企业依靠科技进步,加快转变增长方式,调整和优化结构,促进产业不断升级;狠抓信用体系建设,同时积极探索资本市场,帮助企业解决融资难的问题;以农产品加工为重点,构建企业与农业的联接点,全力实施万村建设千村推进工程,积极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抓好劳动密集型企业的发展,最大限度地转移农村剩余劳动力,促进农民增收,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继续抓好农村劳动转移培训和“蓝色证书”的培训工作,积极推进农产品加工业职业技能培训与鉴定工作。
6、全面推进工业园区建设步伐。按照“一主两辅”的规划布局,集中力量抓好红河和弥勒两个省级工业园区建设,努力打造成为省级一流的工业园区,使之成为我州产业发展的新高地;督促泸西、建水两县加快工业园区的基础设施建设步伐,积极落实项目入园发展,强化项目建设的推动作用;全面启动个旧、红河、石屏、屏边、绿春等县(市)特色工业园区规划的编制和评审工作,抓紧做好各项相关的前期工作。积极帮助各个工业园区向省级有关部门反映,切实解决好园区用地、批文、资金、基础设施建设等问题,科学指导全州工业园区发展。
7、坚持不懈地深化企业改革。要按省国有企业破产工作会议精神,对历年改制未规范完善的国有企业,在今年要全面完善。对个旧市6户列入政策性破产的企业,要想尽办法多方筹措资金,上下紧密协作,争取全面推开,2008年3月前完成此项工作。我州企业通过几年来的不断改制,但许多企业由于未建立真正意义上的法人治理结构,步子迈不开,发展速度慢。应通过参观学习等形式,引导各民营企业不失时机地再“改制”,在明晰产权、法人治理学习经验,不断提高企业的竞争力。特别是一些上了规模的民营企业,要积极实施所有权和经营权的分离,由出资人、股东组成董事会,对重大问题进行决策,生产经营应大胆交给职业经理人、交给外来引进聘请的经营管理者,进一步改善企业的经营管理水平。逐渐打破国有、集体、民营、个人的产权界限,促进各种形式的产权联合、参股、改组,促进产权流动,形成能进能退、多方吸纳的多元化产权结构。鼓励企业以资产为纽带,以优势企业和名牌产品为龙头,组建各种类型的企业集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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