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级、各部门在重点抓好道路交通、农村消防安全工作的同时,必须毫不松懈地抓好其他行业和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特别是要认真抓好煤矿、非煤矿山、尾矿库、水上交通、危化物品、烟花爆竹及人员密集场所的安全,严防群死群伤事故发生,确保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从10月份起实现“双降”。
六、对安全生产政府和企业的两个主体责任一定要到位
各级政府是本行政区域内各类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主体,政府主要领导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要把安全工作与经济发展摆在同等重要位置,切实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的重点和难点问题。分管领导是安全生产具体责任人,要组织力量对安全生产隐患进行深入分析研究,针对薄弱环节,严密制定防范措施,督促隐患整改到位。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分管、谁负责”的原则,切实抓好安全生产工作,严格落实地方政府安全生产监管责任,实行“谁审批、谁负责,谁签字、谁负责,谁发证、谁负责”的制度,切实履行职责,强化监管,确保监督检查和各项措施落实到位。各生产、经营单位是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生产、经营单位一把手和部门负责人是安全生产的直接责任人,各生产、经营单位要保证安全生产的必要投入,不断改进安全生产条件,特别是要认真解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不完善或不落实、管理人员和职工安全意识不强、安全费用未严格按规定提取和使用、安全培训不到位、安全欠帐较多、设施设备简陋、生产现场管理松散、应急救援预案不落实、安全风险抵押金未按要求及时缴纳等突出问题,推动企业自觉树立起安全生产的主体意识,落实主体责任。
七、对安全生产监管部门的职责一定要到位
各级安全生产职能部门要认真履行依法监管职责,加大工作力度,严格安全监管,严格安全执法,严肃事故查处。要深入企业、单位、场所,加强对一线生产现场的安全监管,对检查发现的重大安全隐患和安全生产典型违法行为,要依法严肃查处,并依法提出整改要求。对监管部门的监管措施是否到位、是否有力,各级政府要不定期地进行评查,凡监管不力、监管失控的,一律实行责任追究。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在抓好本部门工作的同时,在安全生产监管上要依照承担的监管职责,主动提出执法措施和整改建议,切实做到事前参与监管、事中落实监管、事后强化监管,切实提高监管效果。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生产单位、经营场所,各相关职能部门要统一思想,统一执法,多管齐下,综合治理,该停则停,该关则关,绝不手软。
八、对安全事故责任的追究一定要到位
各县市要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控制指标体系,强化安全生产责任量化考核,严格执行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制。要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严肃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对每一起事故,都要迅速查清原因,划清责任,加大行政责任追究力度,从严追究责任单位、监管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该经济处罚的要经济处罚,该行政处罚的要行政处罚,该追究刑事责任的要坚决追究刑事责任。不论涉及到谁,都要把事故责任追究落实到位。这里强调,对非法生产、隐患突出、事故不断的县市,要首先向领导班子问责,对安全生产监管不力、作风不正、漠视群众生命财产的行为,要坚决及时查处到位。要将安全生产的责任追究与打黑除恶、惩治腐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紧密结合起来,深挖“黑后台”,打掉“保护伞”,为安全生产奠定坚实的基础。各县市区当前就是要集中精力做好三件事:一是农村道路交通安全;二是农村消防安全;三是第三届省旅发大会和国庆长假的安全生产。要立即研究措施,认真抓好落实,做好这三件事,就是当前安全生产最大的事情。
同志们,今年“十一”黄金周假期正值第三届贵州旅游产业发展大会和第一届多彩贵州中国原生态国际摄影大展、第二届中国·贵州·凯里原生态民族文化艺术节在我州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任务更加繁重。各级各部门、各单位绝不能有丝毫的松懈麻痹,必须进一步增强忧患意识、责任意识和大局意识,加强协作,落实责任,突出重点,狠抓落实,努力促使全州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确保全州全年安全生产“双降”目标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