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要下大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近几年来,在中央的大力支持下,省委、省政府通过系统的制度安排,不断加大对民生的投入和工作力度,事关人民切身利益的一些重大民生问题从总体上得到根本解决,同时纠正损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工作取得积极成效,得到了广大群众的认可。但是,目前一些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和群众反映强烈的不正之风仍然存在,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务必引起高度重视,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加以解决。要从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入手,继续认真解决农村低保、农村医保、农村危房改造、教育、生态环境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安全生产、企业改制、征地拆迁和移民搬迁等领域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为了进一步做好农村低保工作,去年我省安排的农村低保资金达28.62亿元,保障人数达585.4万人,这么大一笔资金投下去,能不能真正发挥作用,关键是要强化全程监管,确保每一分钱及时发放到低保户手中。对低保工作中出现的违法违纪行为要坚决依法依纪从严查处,绝不姑息;对以权谋私、扰乱低保工作正常秩序的,要按规定从重处理,该撤职的要撤职,坚决严厉惩处和清除农村低保工作队伍中的害群之马。在实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中,个别地方仍然存在弄虚作假、虚假报销、冒领合作医疗费等违法违规行为,严重损害了群众利益,要进一步加大查处力度,切实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目前我省正在加快实施农村危房改造工程,今年将投入资金20亿元以上,计划完成20万户改造任务,必须严把资金使用、科学选址、规划设计、建筑材料、施工质量和竣工验收等各个关口,切实把这件好事办好。同时要进一步加强对其他涉农专项资金的监管,确保资金安全运行、规范管理、有效使用。要继续治理教育乱收费,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严肃查处侵害农民和进城务工人员利益问题,切实维护破产企业职工权益。要加强对社保基金、住房公积金以及政府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落实监管责任,维护资金安全。要规范行业协会、市场中介组织、公共服务行业的服务和收费行为,进一步巩固清理规范评比达标表彰工作的成果。要坚持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坚决整治奢靡之风,严格控制楼堂馆所建设,加快公务接待等制度改革,从严控制公费出国出境。要通过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让群众切身感受到反腐倡廉的实际成效。
第三,要坚决查处违法违纪案件,严厉惩处腐败分子和整治消极腐败现象。各级政府要旗帜鲜明、态度坚决地支持纪检监察机关和司法机关查办违法违纪案件,为查办案件工作排除阻力和干扰,做他们的坚强后盾。要严肃查处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滥用职权、贪污贿赂、腐化堕落、失职渎职的案件,严厉惩处利用司法权、行政执法权、行政审批权谋取非法利益的行为;深入开展商业贿赂专项治理,依法查处商业贿赂案件;严肃查办为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的案件;严肃查办严重侵害群众利益案件、群体性事件和重大责任事故背后的腐败案件,对造成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重大损失的地方和单位要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各执纪执法机关要加强协调配合,进一步完善案件移送、跨区域协作办案及防逃、追逃、追赃机制,形成惩治腐败的强大合力,决不让腐败分子有藏身之处。
第四,要大力加强反腐倡廉教育,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要深入开展党性党风党纪教育,教育和引导各级领导干部自觉遵守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经济工作纪律、群众工作纪律和廉洁从政的各项规定,牢固树立马克思主义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要把反腐倡廉教育列入干部教育培训规划,纳入各级党校、行政学院及其他干部培训机构教学计划,定期举办廉洁从政教育专题培训班。要认真落实中央纪委等六部门《关于加强廉政文化建设的意见》,将廉政文化建设融入反腐倡廉建设的全过程,善于用正反两方面的典型和现代科技手段,增强教育的说服力和感染力,提高教育的针对性和有效性,让廉洁理念深入机关、社区、家庭、学校、企业和农村,在全社会营造以廉为荣、以贪为耻的良好风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