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关于青年就业创业技能培训。开展培训是共青团促进青年就业创业工作的传统内容。团中央已经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联合发文。从今年春天开始,农村青年春季培训工作全面展开。据各地团组织上报的数字,截至3月10日,全团共培训农村青年73.7万人,其中以团组织为主培训的有56.9万人。在城市青年培训方面,我们努力将培训纳入现在已有的技能职业培训政策序列。团中央还将联合中国烹饪协会等3家行业协会,募集6万多个岗位;建立96家“宝健自主创业生活馆”,扶持一批青年成功创业,并带动部分下岗和失业青年实现就业。
在下一步的推进过程中,我们要注意把握四点。第一,要真心对普通青年负责,培训时间要在1周左右,为青年提供一点实实在在的帮助和指导。因为培训不能完全保障就业,所以培训要有足够的技能支持,至少要有3天以上时间。第二,接受培训的青年必须是团组织联系的,不能简单把培训交给社会机构。这既反映了对工作的认识水平,也体现了工作落实水平。这项工作是满足普通青年利益诉求的机会,在推进过程中要始终体现“两个全体青年”的工作内涵。第三,要积极借助政府力量,争取获得更多的政策资源;同时做好操作环节的各项工作,上级团组织负责协调,同级团组织做好沟通衔接。当前,中央实施了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今年财政投入420亿元资金,其中培训占了重要份额,因此政府资源是很丰富的,需要我们去争取。在这个过程中,两个环节很重要。一是上级部门要积极协调项目;二是各级团组织要与同级劳动人事部门做好沟通衔接,保证操作落实到位。第四,要善于与某些特定产业经济组织的扩张性用工需求和新商业模式相结合,进一步挖掘培训资源,努力使培训与就业相结合。需要强调的是,由于各地情况不同,我们不会拿培训数量做唯一的评价指标,工作努力程度、推动力度是更加重要的评价标准。
4.关于青年创业就业基金会。建立团中央和省(区、市)两级青年创业就业基金会,在团十六届二中全会和《共青团工作五年纲要》上都已经十分明确。从目前全团推进的情况看,辽宁、河南、江西、云南、重庆5个省、市已经开始筹备成立青年创业就业基金会。
我们在近期的调研中发现,对于设立青年创业就业基金会,各地团组织在认识上、行动上还是存在不一致的地方。一是有的地方已经积极行动起来;二是有的地方不想建立基金会,只想在现有青基会之下成立一个新的基金项目;三是有的地方根本就没有行动起来,还在犹豫和观望。存在这些现象,说明各地团组织有的有畏难情绪、有的是嫌麻烦。最近,团中央书记处再次充分听取了各地的意见,研究决定,团中央6月底前成立中国青年创业就业基金会,各团省(区、市)委年底前也要成立省级青年创业就业基金会。我们认为,建立青年创业就业基金会是非常必要的,也是可行的。
第一,成立青年创业就业基金会,是共青团发挥社会化动员优势募集资金的重要载体。根据以往的经验,团组织募集资金,有的整体性很强,有的随机性比较大。成立青年创业就业基金会,就是要形成整体性募集资金的工作机制,使共青团通过社会化动员方式促进青年就业创业工作机制化、长期化。
第二,团省(区、市)委成立青年创业就业基金会,在启动资金、注册、管理等问题上不存在无法解决的困难。一是在启动资金上,根据基金会成立的有关规定,省里仅需400万元就可以成立一个基金会,这对于省级团委来讲并不难。团中央没有硬性要求各地都成立一个资金数额庞大的基金会,只是希望各地从自身实际出发量力而行,不搞简单的规模攀比。二是在注册上,省级青年创业就业基金会是公募基金会,依据《基金会管理条例》进行申报和登记注册,符合民政部门的注册要求。而且青年就业创业本身就是当地党政关心的大事,相信民政部门也会予以大力支持。如果省级团委遇到了阻碍,团中央会出面与当地政府进行协商和沟通。三是在管理上,由于青年创业就业基金会的资金主要通过直接支出、投资或担保等形式帮助青年创业就业,并不独立经营项目,所以需要的人力、管理成本并不多。另外,各个省级团委对基金会的管理并不陌生,近些年来在实践中积累了许多好经验好做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