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要强化督查考核
政府督办室要把做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筹资工作作为当前工作的重中之重进行督查,要将督查重点放在各乡镇宣传发动情况、参合资金收取情况和农民参合率进展情况等方面。对督查发现的思想不重视、领导不得力、工作不落实的单位和乡镇要及时予以通报批评,并书面责令限期整改。对执行不力、操作不当而引发各类事件、造成负面影响的,要追究主要领导和有关责任人的责任。各乡镇要制订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目标和年度计划,强化目标考核,实行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同时,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力度大、成效显著的,要给予表彰和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