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数据显示,近几年来,漾濞县民政局进行农村医疗救助工作,先后投入农村医疗救助专项资金69万元,使600多名特困群众不同程度地享受到了农村医疗救助,有3名精神病患者长期在州精神病院接受治疗,并制定了《漾濞彝族自治县农村医疗救助方案》,较好地解决了特困群众医疗费用个人负担过重等问题;进行五保供养工作,目前,还有供养五保对象280人、分散供养249人,与此同时,已建成敬老院3所、床位84张,确保供养工作的圆满落实;进行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工作,几年来共救助流浪乞讨人员1040人次,投入救助资金12万元,有力促进了社会的稳定;积极实施联合国儿童基金会备灾合作项目,几年来先后投入资金11.4万元,极大地提高了妇女、儿童防灾备灾的能力。
精心打造“低保民心工程”
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是广大城乡居民最受关注的民政工作之一,因此,**县民政局在具体的实施过程中,强化规范化管理,增强实施过程的透明度,发动广大人民群众参与,接受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把城乡居民低保精心打造成了一个民心工程,让广大人民群众满意。
漾濞县在实施低保过程中,以张榜公示为重点,坚持低保群众监督制度, 一是公开低保政策。在县乡村民政办公地点,做到低保政策上墙,让广大群众了解和知道,让群众掌握政策;二是公开审批过程和审批结果。对新增或调整对象实行三次公示的制度,将审批过程和结果公布于众,让群众了解审批管理机关是如何审批的,以及审批结果怎样;三是长期公示续保对象,随时接受群众监督,打造阳光低保,让群众放心;四是公示举报单位和举报电话、群众要反映、要举报、要知道通过什么途径,打什么电话等。
在不断强化低保规范管理中,**县民政局根据实际,以制度建设为重点,坚持低保动态管理制度。即一是建立低保户档案管理制度,实行一户一档,并按规定归档;二是建立低保对象分类管理制度,将低保对象分为长期保障对象,相对稳定的保障对象、不稳定的保障对象三类,按照分类的不同,采取不同的动态管理方式,即第一类对象,一年入户审核一次,第二类对象,半年入户审核一次,第三类对象为重点核查对象,每个季度入户审核一次;三是实行续保对象登记制度,即低保对象每月在领取低保金之前,必须到所在地加盖“低保管理专用章”,接受所在地的管理等。
比如,在发放低保补助金的方式上,山区乡实行由乡(镇)民政助理员发放,城区由县邮局发放,管理方面采取专户管理,专款专用,按季审批,按月发放,全面实行张榜公布,使低保实现了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做到对象有进有出,标准有升有降,实现城乡居民低保工作逐步走上规范化管理,为维护全区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发挥了重要作用。
据有关数据反映,漾濞县2002年至2004年,两次提高低保标准,不断增加财政投入。全县保障人数已从2000年的412人增加到2005年2106人,年发放保障金从2000年的16.6万元增加到2005年的166.9万元。
低保制度的实施有力地保障了城乡贫困群体的基本生活,为国有企业深化改革创造了条件,在维护城市社会稳定中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常规工作实现超常化
近年来,**县民政工作出现一个喜人的局面,即重点工作有创新有突破,常规工作实现超常化。
优抚安置工作成效显著。近年,全县双拥优抚政策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优抚资金投入逐步加大,共支出抚恤事业经费115万元,并广泛开展“爱心献功臣行动”,筹集资金达3.6万元,帮助61户重点优抚对象解决了生活、住房和医疗等困难问题。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积极对退役士兵安置工作进行改革,引入市场竞争机制,拓宽安置渠道,实行“双考”安置、扶持就业与鼓励自谋职业相结合的办法,制定完善了一系列安置政策,加强了就业培训和服务,有效地缓解了“安置难”的问题。截止目前,先后接收安置退役士兵265人,其中符合安置条件的51人,自谋职业人数18人,2003年至2005年连续三年在全州率先完成了退役士兵接收安置任务,并获一等奖,切实维护了退役士兵的合法权益和社会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