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服务质量又好又快。实行微笑服务,让群众如沐春风。努力实现服务态度的“零投诉”———大力推行办案、办证回告反馈制度和错时工作制。要解决服务效率问题。对涉及治安、户政、消防、交管等部门的行政许可项目,严格按照有关时限规定及时完成审核批办工作。积极推行“上门式、预约式、一站式”等服务方式,简化流程,开通“绿色通道”。努力实现服务项目“零积压”———积极推行首问首接负责制,对来公安机关报警、求助、办事的群众,首接民警是第一责任人,切实做到谁接待、谁答复、谁落实。
坚持服务监督常抓不懈。充分发挥纪检督察部门的职能作用,采取视频抽查、现场督查、问卷或电话调查等方式,找准在服务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出意见,及时整改。推行挂牌上岗,实行透明服务,打造“阳光警务”。大力推行警务公开,继续坚持公安行政法规政策、行政主体、行政行为、办事(案)程序等信息的公开,不断扩大公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建立健全人民群众反映诉求的通畅渠道和回应机制,广泛接受社会监督,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不断增加公安工作的亲和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