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建具有特色的水利建设管理新模式(2)
2010-06-18 11:57
二、成功的实践
面对挑战,我市从构建和谐社会、促进人与自然和谐相处、促进农村农业农民安定团结、安居乐业的高度出发,结合实际,解放思想、勇于创新、大胆实践,按照“有所为,有所不为”以及因地制宜,因地施策;抓大放小,分类指导;深化改革,加强管理的原则,着力构建层次分明、职责清晰、良性互动、运行高效的水利建设管理新模式和新机制,取得了初步成效。
一是市管水利工程。在管理上,以市水行政主管部门管理为主。在建设上,市重点抓好兴隆、谢湾两大灌区,28处市管涵闸泵站,34条市管渠道以及跨区镇处场支渠以上渠道的建设,着力从宏观全局上解决大排大灌问题。在资金筹措和保障上加大公共财政对水利建设的倾斜支持力度。从2003年起,市财政每年安排专项财政资金300万元支持水利建设,并充分利用国家、省对水利建设的政策资金项目支持。仅“十五”时期,全市先后争取并实施国家或省投资的水利重点项目就有农业综合开发兴隆灌区水利骨干工程、兴隆灌区续建配套更新改造工程、谢湾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工程、老新泵站更新改造工程等,总投资5987万元,其中国家或省投资2618万元,有效地缓解了水利在制约影响农村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中的瓶颈作用;用足用好对粮食生产区保留“两工”的政策。在“两工”使用上,摒弃以往“撒胡椒面”的作法,从**实际出发,观察和把握水利建设的自身特点和规律,集中优势兵力进行重点突破,充分发挥政府在公共服务领域里的适当 “统”的功能。近两年来,全市市管涵闸泵站年度维修资金达到190万元,确保了运行正常,在抵御“03.7型”、“04.7型”特大内涝中发挥重要作用,共提排水量2.02亿立方米,通过涵闸自排渍水12.8亿立方米;按设计标准已疏浚加固市管主要干渠31条,长405.6公里,完成土方559.1万方,投入资金4646万元;利用国家投资,老新泵站更新改造工程第二期项目顺利完成,兴隆、谢湾两大灌区续建配套与更新改造工程进展顺利,共完成投资1562万元,其中中央及省投入761万元。
二是镇处管水利工程。充分发挥群众的主观能动性,坚持由群众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大力发展农民用水协会等社会团体组织,有效解决农村税费改革后,镇处水利工程管理主体缺位,运行经费渠道“无门”的问题。1996年全市首家农民用水协会积玉口镇樊场排水协会成立,至今,全市农民排水协会发展势头良好,老新、张金、熊口等地相继成立了农民用水协会,受益农田11.58万亩。农民用水协会是由从事排灌用水户、水管单位或个人自愿组成的行业性、非营利性的社会团体,其最显著的特点是把水利工程 “由官管”变为 “由民管”,在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中充分体现群众“自我管理、自我约束、自我发展”的“三自”特点。协会的业务范围主要包括,一是负责辖区范围内水利设施的维护和建设;二是负责辖区内排灌水费的征收和使用;三是负责确保辖区内所有工程设施的完好运行和资产保值增值;四是负担协调各方面关系,改善排灌体系。农民用水协会的组建,普遍有三个阶段,一是清产核资,会员登记,核实受益面积。考虑到水利工程大都备属国家资产,在政府组织下,由水利站、财管所组成专班,对水利工程固定资产和流动资产进行清产核资,登记备案。并明确规定,协会对水利工程只有使用管理权,无拍卖处置权;按行政区划,对受益农户进行登记造册、备案、农户签名,同意加入农民用水协会;按照历史和常规,召开村民及群众代表大会,按核定的历史承雨面积(含宅基地),确定农民用水协会的承雨面积,并由各村民小组组长、村委会主任签字备案。二是召开会议,选举代表,成立分会。以自然村为单位召开村民会议,选举会员代表;分排灌区域召开会员代表会议,以无记名投票方式,选举分会领导成员;召开分会成立大会,由会长向委员代表宣读协会章程、责任和义务,并向会员代表承诺;三是制定章程,成立总会,规范运作。农民用水协会章程共分八章,包括总则、会员、组织机构和负责人的产生和罢免、资产管理和使用原则、章程的修改程序、终止程序及终止后的财产处理、附则;召开会员代表大会,审议协会章程,成立总会,由民政局向协会授牌,镇政府向总会各成员颁发聘书;总会成立后,为规范运作,制定了农民用水协会会长职责、农民用水协会秘书长职责、农民用水协会副会长和委员职责、农民用水协会财务管理制度、农民用水协会涵闸泵站财务管理制度、农民用水协会涵闸泵站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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