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抓好大调处中心建设和工作的规范运作,充分发挥新机制的职能作用;二是继续抓好“三个三”防控体系实施运作,使广大群众的安全感进一步增强;三是抓好流动人口管理工作,切实使辖区内的常住人口、暂住人口和外来人口的管理再上新台阶;四是抓好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加强青少年的思想政治教育和法制、道德教育,建立健全学校教育、家庭教育、社会教育相互协作配合的经常化工作机制;五是抓好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防止矛盾激化,坚决杜绝“民转刑”案件的发生;六是抓好年终综治工作的考核验收,对照年初签订的责任状和“创安”工作要求,严格按照标准逐一检查到位,对不完成任务和不合格者,一律实行一票否决。
二○○四年六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