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认真抓好“四个坚决纠正”工作。
一是严格执行城乡规划,控制建设用地规模,加强对征地补偿金分配使用的监管,坚决纠正在征购征用土地中损害农民利益的问题,严肃查处违反规定乱批乱占耕地,今年以来发现和制止违法行为9起,调解处理土地纠纷16起,两次发放精伊霍铁路征用农民土地补偿费2732.29万元,在征用农民土地中没有发生侵害农民利益的问题。
二是规范城镇房屋拆迁管理行为。自去年11月份以来,我县严格规范城镇房屋拆迁管理行为,对建设2#住宅小区经济实用住房需要拆迁的22户居民,做了大量宣传动员工作,并把有资质的评估公司名单提供给他们,让他们自己选择评估单位。县财政不但备足了拆迁补偿费,而且还给解决1000元临时租房补贴,使被拆迁户非常满意,确保了拆迁工作顺利完成。
三是加强对企业在改制、兼并、破产重组过程中落实政策法规情况的监督检查,防止因企业重组改制和破产,发生侵害职工合法权益的问题。
四是认真清理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面对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只完成527.41万元,占54.77%的严峻形势,县委05年12月13日作出决定,对到12月20日完不成清欠任务的单位行政一把手实行“待岗”处理。行政一把手在“待岗”期间,只负责清欠,什么时候完成清欠任务,什么时候恢复岗位。这一举措的实施确保了05年清欠任务顺利完成。06年的清欠任务已完成908.03万元,占94.2%,余下的两笔欠款,一个是房产开发商个人的欠款41万元,另一个是潘津乡苏拉宫学校欠款14万元(已划归伊宁市)。
五、进一步加强部门和行业作风建设。
今年我们把纠风工作与机关效能建设紧密结合起来,在加强教育、制度、监督上下工夫,把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工作关口前移,切实加强机关政风行风建设。一是认真开展了两次行政机关政风行风千人评议活动,共发放问卷调查表3600份,收回有效票3359份,并分别召开了企业、个体户及行风评议员(效能监察员)五场座谈会。通过问卷调查和座谈会议,共梳理整理出对法院、检察院及37个政府职能部门的意见和建议34条,我们以督办通知单的形式向各单位进行了反馈、通报,责令整改。按州纠风办的安排,今年我县纠风办会同县卫生局确立对县人民医院、中医院、妇幼保健站及两个乡的卫生院进行政风行风专项评议,于8月11日召开了动员大会。大会要求未被列入此次评议对象的医疗机构也要对照《2006年伊宁县专项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实施意见》进行自查自纠,严格要求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并将自查自纠情况列入年度纠风工作考核内容。
二是为营造良好的发展投资环境,今年上半年我们已对法院、检察院及37个政府职能部门的149名与群众接触较多的工作人员,公开向社会进行评先选差评议活动。并聘请了40多名行风评议员(效能监察员),加强明查暗访工作及时发现各单位存在的问题。
三是在各乡镇(场)全面开展基层站所民主评议工作,要求各乡镇评议2-3个基层站所,以此加强基层站所的政风行风建设。
四是加强行风示范窗口建设,在各职能部门深入开展纠风塑形、积极争创行风建设示范窗口的活动,经检查验收,上半年向州纠风办申报推荐8个“行风建设示范窗口”单位,其中自治区级4个、州级4个,县级“行风建设示范窗口”各单位正在积极创建。
五是加强制度建设,各单位进一步完善了《岗位责任制》、《服务承诺制》、《限时办结制》、《首问负责制》、《一次性告知制》、《效能考评制》、《失职追究制》等各项制度,形成了用制度规范从政行为、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有效机制。
六是在全县行政执法单位、服务窗口开展集中治理“不作为、乱作为”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的活动。从根本上治理有法不依、违法不究、执法不严、办事效率不高,推推动动、不推不动、推而不动,只收费不管理、只管理不服务,不愿干事、不敢干事、不会干事,以及门难进、人难见、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冷、横、硬、推、拖等不作为行为;治理乱检查、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吃拿卡要报敲”等乱作为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