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总工会关于城市弱势群体看病难问题的调研汇报(3)
2010-06-17 18:38
6、企业未参加医疗保险所致。
《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和职工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金。但是据劳动部门专业人士称,目前市直有相当一部分企业至今未参加医疗保险,如汇通公司、卷烟厂、3515工厂这些大企业也未参保;部分参保企业常年拖欠医疗保险金,仅市直就达近300万元;还有一部分企业参加了医疗保险,但是参加的不彻底,只是给一部分企业骨干、行管人员办理了医疗保险,而一般职工则没有办理医疗保险,这种情况在非公有制企业相当突出,这也是直接导致职工不能依法享受医疗保险,无能力去医院看病的重要原因。
7、不按政策执行所致。
政策规定改制企业和破产企业要为退休职工剥离10年的医疗保险金。但是在具体操作中,一些企业规避法规政策,没有按规定执行,严重侵犯了职工的合法权益,导致退休职工看病难。
8、社会保障制度不完善所致。
主要表现为:社会保障覆盖面较窄,社会化水平低。有许多企业都是单位缴纳医疗统筹金后,政府才给所在单位的职工分情况、按比例报销医疗费。这种单位特色的社会保障不是真正意义上的社会保障,它不但混淆了政府、社区、单位之间的职能界限,而且苦乐不均,减弱了社会保障分散风险的能力,无法保障最需要保障的困难职工的生活。
四、工会所做工作
市总工会为解决下岗困难职工看病难问题,建立了就医救助机制,加大医疗扶贫力度。
1、与有关单位协调成立“特困职工就医优惠医院”。2000年市总工会在市第一人民医院、第二人民医院、第三人民医院和中医院设立了“特困职工就医优惠医院”,下岗困难职工凭市总发放的《特困职工证》看病可以享受九项费用的减免。2004年,又发展市医专附属医院为市直第五家优惠医院。截至目前,全市共建立“特困职工就医优惠医院”12家,为下岗困难职工实行医疗救助6188人次,减免医疗费131.7万元。其中郾城区救助1323名困难职工,减免费用26.4万元;舞阳县救助1098人,减免费用25.8万元;临颍县救助630人,减免费用13.4万元;源汇区救助580人次,减免医疗费11万元;市直救助2557人次,减免费用54.9万元。
2、开展义诊活动。我们每年举行一次义诊活动,对下岗困难职工实施医疗帮扶,已形成制度。仅在2004年开展的“健康春风”义诊活动中,为511名困难职工进行了免费身体检查,义诊金额达11万多元。
3、发挥困难职工帮扶中心作用。一是为了加强对下岗困难职工的日常医疗救助,市总工会困难职工帮扶中心专门设立了健康咨询窗口,聘请高水平的退休医生常年坐诊,免费进行身体检查。至目前,以对下岗困难职工实行医疗救助1386人次,免医疗费近2万元。二是制定出台了《救助困难职工实施细则》,对于患大病且费用超过一定标准的困难职工,给与相应的现金补贴。目前,已有125人得到救助,金额9.27万元。
4、督促优惠政策落实。在全市开展的帮扶困难职工活动中,市卫生局认真落实漯发(2002)114号文件精神,出台了《关于对困难职工实行医疗卫生保障帮扶的通知》,明确规定困难职工在市直各医院就诊凭《低保证》,《特困职工证》免收挂号费、注射费、救护车接诊费;减收检查费、床位费、医疗处置费和中西药费的5%-15%。为了把《通知》精神落到实处,一是把卫生、劳动等部门的优惠政策装订成册,印刷3000套,广泛发放到各级工会、医院和困难职工手中,让他们了解到各有关部门的帮扶政策,体会到党和政府的温暖和关爱.二是设立热线电话。我们面向社会公布了热线电话“12351”,接受困难职工的政策咨询、投诉和求助,及时协调处理落实医疗优惠政策的有关事宜。三是建立联席会议制度。每半年召开一次政策执行单位联系会议,互相通报优惠政策的落实情况,制定下步工作计划,使优惠政策真正落到实处,不流于形式。四是加强调查研究。2004年12月,我们开展了关于帮扶优惠政策落实情况的调研,把包括医疗救助在内的优惠政策在落实过程中的效果、存在问题、以及建议形成书面材料,向有关部门进行反馈,敦促其加以健全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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