⑷规范了乡村票据管理。按照“管钱先管票”的原则,各试点乡镇健全了票据管理制度。实行限额领用和“谁领取,谁负责,谁缴销”的责任制,从源头上规范了各项收入,实行了“收支两条线”,杜绝了坐支现象。如马坳镇制订票据管理办法:对05年以前的村级收据无论是否启用完,一律回收到经管站封存,06年分村设立票据领用登记薄,以旧换新,按期上缴,每遗失一份票据罚款500元。山口、黄港、四都等乡镇村级收据由经管站统管。新湾乡实行每月结算制,村级每季结算制,有效地规范了收入管理,明晰了收支,清楚了家底,防范了财务风险。
3、加强了监督,遏制了随意举债。
改革前,部分乡村因举债垫付工程项目配套资金和完成税费等因素,债务越积越多。极少数乡村领导只管自己花钱,前任不管后任事。有的乡村尽管负债累累,仍照样乱招待、乱报销、乱批条、赊账欠账,违规截留、挤占、挪用专项资金,乡村债务包袱越背越重。
实行“乡财县代管,村账乡代理”后,一是通过开展“四项清理”,核实了债权债务。如义宁镇针对往来账目复杂,专门请了一些老同志来审查,并进行张榜公布;二是处理了部分呆账、死账。对一些长期挂账,手续不清,业主死亡或去向不明的债权、债务,通过班子会讨论研究决定,由主管领导签字盖章或通过县审计局审计认定后进行了账务调整。在这次清理过程中,征村乡处理呆账、死账5万元,义宁镇处理呆账、死账债权16.7万元,债务21.7万元。三是遏制了乡村随意举债。通过采取账户统管、统一收付、规范管理、控制支出顺序,先保工资发放,再保运转和重点建设支出等措施,管住了收入的“袋子”,扎严了支出的“口子”。有效地堵住乡镇随意举债的现象,如义宁镇通过加强财务管理,镇村两级未发生新的债务。四是逐步化解了乡村债务。部分乡镇通过争取上级转移支付资金,盘活、变卖闲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发展集体经济,清收债权抵债等措施逐步化解了乡村债务。如白岭镇采取盘活无形资产、土地,通过国土资源管理局办理合法转让手续,对集镇进行总体规划,充分利用土地资源,转让土地使用权,新建车站等形式,当年取得土地出让金40多万元,用于化解乡级债务30.5万元,村级债务5.2万元。新湾乡05年化解原有债务12万元。实现了2个村无债务,马坳镇实现了5个村无债务,程坊乡05年化解村级债务30万元,杭口镇政府05年化解债务10万元,余段乡化解村级债务18万元,路口乡化解债务17万元,全县共化解乡级债务410.36万元,化解村级债务285.85万元,实现无债务村15个。
4、盘清了家底,规范了乡村账务。
改革前,乡村换人不移交的“断头账”,凭证不规范的“白条账”。只收单据,不扎账的“包包账”,只记在笔记本上,不登账的“肚皮账”等现象很普遍,导致查账、对账困难。财务无法公开,群众上访,干群关系紧张。
;实行“乡财县代管,村账乡代理”后,一是规范了会计账务处理。由财政所和经管站的专业会计人员做账,县乡联网,网上审核,微机操作,统一记账,改变了过去一些乡镇会计人员业务素质不高,会计科目设置不合理,做账不及时,业务处理不规范的局限。如路口乡政府会计是从外面请的,由于业务不熟,在账务处理时出现了串户,记账方向相反,凭证金额核算不准确等错误,从而导致出纳现金与会计账面余额、存款与银行账面余额几年不对,无法进行会计账务移交。代管后这样的问题没有再出现;二是增加了理财透明度。通过实行“乡财县代管,村账乡代理”后,使乡镇资金运行更加合理,监管更加到位,及时进行财务公开,增加了理财的透明度,提高了群众对政府的信任,消除了内部的猜疑,有利于团结,有利于促进工作,树立良好形象;三是规范了村级财务管理。过去村干部人人有收据,个个是出纳,谁收的钱谁用,收据几年收不回,几年不结账,会计无法做账,财务管理混乱。通过实行“村账乡代理”后,由经管站统一做账,成立民主理财小组,建立了财务公开制度,自觉接受群众监督,使老百姓心里清楚,还了干部一个清白,群众一个明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