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部署自查自纠。省局在专项治理工作的实施意见中对自查自纠提出了要求;随后,印发了关于对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开展调查摸底的通知,制发了8项自查自纠情况登记表。调查摸底、自查自纠的重点范围确定为:(1)政府采购工作;(2)建设工程招投标;(3)行政执法工作;(4)行政审批工作;(5)许可证管理;(6)检测检验工作;(7)认证评审工作;(8)名优推荐;(9)国有资产处置;(10)宣传媒体的广告业务。从5月下旬开始,组织全系统对不正当交易行为进行自查自纠。要求各单位要结合实际,制定周密科学的自查自纠方案。同时,要求根据自查和群众举报的线索,严肃查处商业贿赂案件。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摸清不正当交易行为的底数,掌握所涉及的单位、人员等基本情况。
(三)正确把握自查自纠政策界限。要求自查自纠工作要把握政策、讲求策略、自查从宽、被查从严。对查找出的问题,根据错误事实、情节轻重、影响大小和认识态度等不同情况,予以区别对待。对情节轻微的,以批评教育和自我纠正为主;对虽有问题但能主动说清并认识错误的,可以依据有关规定从轻、减轻或免予处分;对在某些行业中普遍存在的问题,要结合纠风工作进行自查自纠。
(四)加强指导,重在落实。5、6两月搞好宣传动员和调查摸底,7、8两月查找突出问题,9、10两月进行问题处理和整改,11、12两月进行评估验收。坚持时间服从效果,注意把学习教育贯穿始终,体现边学边改的精神,扎实有效地推进专项治理工作。通过专项治理,使全系统干部职工要普遍受到教育,全系统工作人员的廉洁自律意识要明显增强,全系统相关制度要得到进一步完善,行政审批、行政执法和技术检测行为要得到进一步规范,行政权力运行要更加廉洁、高效;防治商业贿赂的长效机制初步形成;确保质监事业健康发展。
三、标本兼治,综合治理
依法查处商业贿赂案件,是治理商业贿赂工作的重要环节,是惩治腐败的重要手段。商业贿赂成因复杂、涉及问题较多,必须标本兼治、综合治理,逐步铲除商业贿赂赖以生存的土壤和条件。为此,全省各级质监部门在自查自纠的同时,注重加强长效机制的建设。
(一)完善制度,注重预防。在认真执行党纪条规的同时,不断完善本部门的管理制度,制发了《关于加强县(市、区)局领导班子成员教育和管理的暂行规定》和考核办法,对县(市、区)局领导班子成员执行民主集中制、廉洁自律和重大事项报告等制度的要求作了硬性规定。据统计,2005年全系统完善制度501项。2006年省局规定:(1)加强内审工作力度,按照分级负责、省局抽查的原则,各设区市局每年要对所属县(市、区)局和直属单位进行一次内审;省局要对各设区市局、直属单位进行一次内审,并要重点抽查部分县(市、区)局和设区市局的直属单位;(2)国有资产管理和工程建设招标投标、政府采购、土地使用权转让、产权交易等工作一定要按照公开、公正和集体研究、群众参与、坚持程序、全程监督的原则,对建设工程项目从立项、设计、开工到验收等环节要进行全程监督。省局正在兴建的检测检验大楼,在2005年筹备时,省局就制订了完善的对工程筹备、招投标、施工的监督制度,要求整个工程必须严格按照公开、公正、优质、廉洁的要求运作。省重点工程建设办公室和驻局监察室派员全程参与监督。(3)今后,凡涉及国有资产处置、基本建设和国有资产管理等工作在集体研究过程中要充分听取群众的意见,纪检监察机构要按要求和规定程序进行全程监督。(4)加快电子政务和信息化建设,完善网站、电子触摸屏等公开形式,建立健全与公开配套的联动机制。通过政务公开及事业单位办事公开,把公务活动置于社会监督之下。2005年末,全系统设政务公开栏 173个,设置电子触摸屏24 个,挂牌(亮牌)上岗单位178个、员工 3593 名,在各地行政服务中心设质监服务窗口 96 个,事业单位一站式服务窗口 49 个;省局开通了网上办事指南、标准查询系统和名牌产品、免检产品、原产地域产品、重点保护产品、CCC认证产品、特种设备生产安装单位数据库。(5)推行党风廉政建设告知书和监督卡制度,在行政许可、行政执法和技术检测过程中,责任单位向行政相对人发给党风廉政建设告知书和监督卡,便于行政相对人有效监督。(6)完善协会管理制度。对协会正确引导、依法规范、加强监管、严格自律、推动发展,充分发挥协会联系企业的积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