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涉法涉诉反映的问题。主要有三个方面:一是上访人反映法院判决不公,对判决不服,要求重新审理;二是对公安、法院办案进展缓慢不满,要求加大、加快办案力度与进度;三是反映法院判决后执行不到位的问题。
(三)群众信访的基本原因
分析起来主要有以下几方面原因:
1、上访群众合理诉求未能得到及时解决。一些涉及责任单位多的信访事项,由于相互推诿,使问题迟迟不能得到解决而引起上访。有些问题市领导多次协调在一些单位不能很好落实。还有一些问题是因群众反映的问题有合理的部分,在初访的过程中处理不到位,导致上访人“回流”重访。
2、上访群众的诉求与政策规定存在差距。比如抗美援朝的老战士要求提高待遇、“建老”人员要求由退休改为离休,这些问题中央都有明确政策界限,政府不可能突破政策规定去满足他们的要求。有的上访人试图通过缠访,向政府施加压力,以满足过高要求。比如,少数改制企业职工要求提高安置标准,放宽年龄期限,如果在这个问题上突破了政策,将会引发更多的上访。
3、上访群众的法制观念淡薄。一些上访群众受传统观念和自身素质因素的局限,存在着信“访”不信“法”的陈旧观念,一遇到问题都习惯于到党政机关上访求决,依法维护自身利益的法律意识较差,使许多涉法涉诉问题流入信访渠道,长期难以解决。突出表现在各种合同纠纷、交通肇事、刑事案件等问题的当事人到党政机关上访,提出种种难以解决的要求。
4、政策法规不完善配套。有些方面的政策法规滞后,使信访问题的解决陷于无法可依的境地。如:有些历史遗留的劳资纠纷问题,劳动仲裁已超过时效,法院明确规定不属受理范围,劳资双方又不能达成一致协调意见,群众长期不能息访。又如:一些相同地段的拆迁征地,由于一边是用于市政建设,另一边是用于商业开发,补偿标准存在很大的差别,没有相应的配套政策加以规范,群众心里不平衡,引起反复上访。
5、解决问题的力度不够。主要是对一些涉及到政策性的问题,宣传解释工作不到位,简单行事,矛盾上交;对领导协调的问题,不认真抓落实,相互扯皮、推诿,增加了处理问题的难度。有的信访问题要协调多次,才能落实下去。有的基层单位化解矛盾的能力较弱,工作方法简单,不但不能解决问题,反而激发矛盾引发上访。
6、信访工作机制不够完善。主要是信息不灵、排查不细、接访不及时、领导不到场、处置不到位,造成上访群众长时间滞留在省市机关造成很不好影响。
二、对进一步做好当前我市信访工作的思考
今年是我国发展史上非常不平凡的一年,8月份要在北京召开奥运会和残奥会,年底要举行改革开放30周年纪念活动。可以说,今年既是考验我们各级党委、政府执政能力,同时也是检验信访工作成效的时候。要做好当前的信访工作,就必须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围绕中心,着眼大局,科学谋划,并牢牢把握好以下几个关键环节。
(一)坚持以源头治理为切入点,从根本上预防和减少信访问题的产生。一是出台、完善、执行政策时,要坚持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多听取群众意见和建议,考虑大多数人的切身利益,避免引起横攀竖比,努力从政策源头上预防和减少信访问题的发生。二是充分重视和加强基层基础工作。大量信访问题起源于基层,化解矛盾、解决问题的关键也在基层。要注重从政策导向、制度设计、机制建设上向基层倾斜,增强基层实力,激发基层活力,提高基层能力,以创建“和谐社区”和“和谐村镇”为载体,有效整合社会资源,及时消除管理空白和不稳定因素,不断提高基层协调关系、化解矛盾的水平,力争在基层的首办环节解决问题。三是重视初信初访。要认真对待每一封群众来信,每一次群众来访,重视解决群众反映的每一个问题,抓早、抓小、抓苗头,做到件件有回音,事事有落实,决不能让矛盾累积和发展起来,以致影响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