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好新形势下的检察工作,任务艰巨,责任重大。检察机关和全体检察干警必须要紧紧依靠党的坚强领导,深入学习贯彻科学发展观,践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奋发有为,开拓创新,扎实做好各项检察工作。目前,中央政法委开展的“大学习、大讨论”活动就是一项奠基工程,对于推动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检察工作,更好地服务和谐稳定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以下是本人结合学习,对加强和改进检察机关新时期法律监督工作的一些思考。
一、加强和改进检察机关新时期法律监督工作,必须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进一步明确检察工作的发展方向
党的十七大认真总结了改革开放的历史进程和宝贵经验,提出了新的重大理论观点、重大战略思想、重大工作部署,特别是系统阐述了科学发展观的内涵。检察机关和检察干警要充分认识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大现实意义和深远历史意义,准确把握科学发展观的深刻内涵,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明确工作的发展方向,谋划好新形势下的检察工作。
要围绕更好地发挥法律监督职能,不断规范执法体系。检察机关发挥职能作用的关键是严格执法、狠抓办案,正确履行各项检察职责。一是确保公正、规范执法,提高批捕、起诉工作质量,做到不枉不纵、不错不漏。二是提高办案能力和办案水平,大力推进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充分发挥检察机关在惩治和预防腐败中的作用。三是加大刑事立案监督、侦查活动监督、刑事审判监督、民事审判监督和行政诉讼监督力度,提高诉讼监督实效,建立完善的执法规范体系。
要围绕发展这个第一要务,不断完善服务措施。一方面,要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真正做到了解大局、胸怀大局、服务大局,围绕大局来筹划、部署、开展检察工作,综合运用检察职能,维护经济安全,维护市场经济秩序,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促进经济社会又快又好发展。另一方面,要转变执法观念,创新工作机制,规范工作秩序。要认真研究检察机关的自身特点,把握检察工作规律,创造性地开展检察工作。要在坚持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属性的前提下,区别地区之间、部门之间的不同情况和发展差异,因地制宜、因时制宜地把科学发展观的要求贯穿于各项工作,推动检察事业不断前进。
要围绕满足广大人民群众的意愿和要求,不断提高工作水平。要做到“立检为公、执法为民”,倾听群众意见和呼声,解决群众诉求,公正执法、文明办案。要坚持打击犯罪与保护**并重,程序和实体并重,强化法律监督与自觉接受监督并重,在执法活动的各个环节贯彻以人为本思想。另一方面,检察工作的开展要依靠全体检察人员的共同努力,以充分调动广大检察干警的工作积极性为己任。检察事业的发展要靠一支高素质的检察队伍来支撑。检察机关的领导班子应本着“人才兴检”、“人才强检”的思路,加大培训工作力度,实施全员培训,提高业务水平。
要围绕推进检察工作全面、协调、持续发展,不断创新工作思路。要坚持以检察业务为中心,统筹执法规范化、队伍专业化、管理科学化、保障现代化建设,促进各项建设协调并进。既要突出重点业务,又要开展其他各项工作;既要在保持办案力度的基础上提高办案质量,又要在保证办案质量的前提下加大办案力度;既要注重办案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又要注重办案的社会效果,克服孤立办案、就案办案的做法;既要鼓励先进,又要解决工作发展不平衡问题;既要做好当前检察工作,又要着眼检察事业的长远发展。要正确处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惩治犯罪与保障**、办案数量与办案质量、事后监督与事前监督、执行实体法与执行程序法等事关检察工作发展的重大关系,近谋远虑,保证检察工作不断健康发展。
二、加强和改进检察机关新时期法律监督工作,要以正规化建设为切入点,进一步推动检察工作进步升级要以队伍管理、业务管理和内部管理为重点,大力开展正规化管理活动。通过建立和完善各项长效机制,推动检察工作再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