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的情况是,虽然高层已经意识到了问题的严重性,但要解决起来相当困难,否则,它也不会积累到今天这个程度。中国经济结构的失衡很大程度上是由政府的不当干预造成的。众所周知,中国经济的增长方式是政府主导型的经济增长方式,该增长方式的特点是,以追求GDP为主要目标,以扩大投资规模为主要任务,以重化工业项目和热衷批租土地为主要途径,以行政推动和行政干预为主要手段。
在这样一种增长方式下,经济越是高速发展,政府特别是地方政府获利就越大。原因很简单,政府掌握着切蛋糕的刀,他当然会把最大的一块留给自己。而利益一旦累积,要改变起来就非常难。这也是调整结构和改变经济增长方式喊了多少年却一直进展不大的根源。不但如此,当遇到外部的危机时,就像本次金融危机一样,为了保增长,还会进一步强化结构失衡和政府对经济增长方式的主导。
所以,我们要转变增长方式,推进各种结构调整,关键在于变革政府的治理方式。政府若不放弃对经济增长方式的主导权,不将自身对经济运行的干预建立在市场基础上,要转变发展方式只能是一句空话。
但在政府成为市场最大获利群体的情况下,要政府放弃自身利益,主动改革,谈何容易?这个时候,就需要靠非政府的外部力量去促使政府变革。外部的力量可以通过立法等手段对行政权力进行修正性、补充性的约束和重新界定,或者以严格的程序防止行政权力的过度使用,或者通过加强社会对行政权力的监督,从而迫使政府做到:(一)转变和缩减政府的行政职能,限制行政权力;(二)规范行政行为,控制行政权;(三)加强社会自治,将一部分行政权转化为社会的权力,使公民参与到国家事务的管理和监督。以此建立起政府的公共治理结构。
应该说,在目前利益主体多元化、利益博弈成为基本现实的背景下,依靠包括经济主体的市场力量在内的广泛的社会组织和社会力量,促进政府变革,这种可能性是存在的,而且已越来越大。总之,要减少政府对经济的不当干预,须使政府形成一个稳定和完善的权力运作机制和框架。当政府用一种比较规范的方式来行使公权力时,经济主体自会在市场的作用下,自然完成经济结构的调整和增长方式的转型,而无须政府劳神费力。就此而言,“十二五”规划的目标和任务能否如期完成,取决于政府变革的程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