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深化干部制度改革,必须建立制度、规范操作。干部制度改革,涉及到部门利益的调整,涉及到干部的切身利益,如果不从制度上进行刚性约束和规范,不断增强其科学性和可操作性,改革就很难深入下去。2002年以来,我市在总结以往改革实践的基础上,先后出台了多项制度。围绕“扩大民主”,积极推行公开选拔、竞争上岗、票决制等制度,不断扩大干部工作中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围绕“完善考核”,进一步规范民主推荐、测评、谈话人员范围,大力推行考察责任制、考察预告制、差额考察制等制度,努力提高考核工作质量,科学准确评价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围绕“加强监督”,形成以领导干部任前公示制度、经济责任审计制度、“一把手”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监督工作联系通报制度和干部监督进社区等为主要内容的干部监督机制,不断改进干部监督方式方法。实践证明,通过加强制度建设,可避免工作中的随意性,减少人为因素对改革进程的干扰和影响,解决改革缺乏连续性的问题,使干部制度改革在不断推进中得以完善和深化。
四、深化干部制度改革,必须配套完善、平稳推进。干部制度改革是一项政治性、政策性很强的工作,涉及面广,不可能毕其功于一役,任何一项改革措施的出台,都不可能一开始就尽善尽美,都必须通过实践的检验,在实践中不断地进行修订和完善。2004年,我市制定出台了《芜湖市县处级党政领导班子和县处级干部年度综合考核办法》。为切实做好年度综合考核工作,不仅出台了实施细则,而且针对存在的问题,连续三年对其进行修改完善,使之更加成熟、更加科学。我们认识到,在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过程中,必须正确处理各种关系,特别是改革与稳定的关系,做到总体目标设置与分步实施相结合、阶段性与连续性相结合,把改革的力度控制在国家负担,社会舆论和干部群众心理承受的范围内,以利于社会的和谐稳定。如在开展调整不胜任现职干部工作中,区别不同情况,采取诫勉、分流、改任非领导职务等多种方法妥善处理。对于“下”的干部,也不是一“下”了之,而是采取先教育、后调整的方式妥善安置,对在新岗位上表现出色的还重新启用。实践证明,抓好配套改革、平稳推进各项改革可有效减少改革的阻力,利于改革的顺利进行。
五、深化干部制度改革,必须上下联动、形成合力。实践证明,各级党委的思想认识是否统一、到位,是否做到了上下联动、形成合力是干部制度改革的关键所在。多年来,历届市委领导在干部制度改革问题上,认识深刻、态度坚决;市委组织部门充分发挥牵头抓总和指导协调作用,纪检、宣传、人事等部门紧密配合,共同抓好干部制度改革工作。工作中,市委一方面认真抓好各项改革制度的实施,一方面积极开展干部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加强对县区和市直单位的指导。如在党政机关开展中层干部竞争上岗工作中,先选择公安、检察、审计及部分县区直部门、乡镇开展试点,积累经验,在此基础上全面推开。市公安局的竞争上岗试点取得的成功经验,得到公安部的充分肯定,并在全国公安系统推广。近年来,我市先后开展了后备干部公开选拔、领导干部政治理论水平任职资格考试等多项干部制度改革试点工作,摸索经验。对基层改革中遇到的困难和疑问,市委相关部门积极参与,共同探求解决的办法,做到关注不干预、指导不指责,切实保护其探索创新的积极性。通过上下联动,形成了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大趋势,推动了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深入进行。
改革开放三十年来,我市干部制度改革不断深化,干部队伍建设力度不断加大,各级干部领导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明显增强,为全市的经济和各项社会事业的发展提供了坚强的组织保证和充足的人才支持,在全市的经济社会发展中发挥了重要作用。据统计,1996-2007年间,全市国内生产总值从不足100亿元到超过580亿元,全市经济保持两位数增长。在中国社会科学院发布的《2007年中国城市竞争力蓝皮书》中,我市在200个城市中排名第61位,列中西部非省会城市第1名,其中制度竞争力排名全国第9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