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是要加强驾驭宏观的能力。科学发展观是对党的三代中央领导集体关于发展的重要思想的继承和发展,是马克思主义关于发展的世界观和方法论的集中体现。科学发展观第一要义是发展,核心是以人为本,基本要求是全面协调可持续,根本方法是统筹兼顾。在新的形势和任务面前,领导干部要牢固确立科学发展观在法院工作中的指导地位,把学习贯彻科学发展观作为思想政治建设的主线、理论武装的重点、思想政治教育的主课,在实践中增强学习贯彻科学发展观的自觉性和坚定性,把科学发展观落实到我院工作的各个方面,切实加强我院的队伍建设。要结合推动我院跨越式发展的工作思路,制定正确的发展规划,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增强驾驭宏观的能力。
六是要加强化解矛盾的能力。要紧紧围绕党员干部受教育、科学发展上水平、人民群众得实惠的总要求,深入扎实地推进学习实践活动。作为一名法院领导干部,要善于正确处理各种矛盾,协调不同群体的利益关系,自觉抵御来自各方面的风险。同时,进一步树立“亲民爱民为民、公正文明司法”的意识,落实司法为民的工作要求,丰富司法为民的各项举措,把司法为民实实在在体现在案件审理中,做到体察民情,了解民意,带着深厚的感情去做好审判工作。坚持思想上为民,程序上便民,实体上护民,作风上亲民,要以及时的司法救济保护民权,以快速的审判解除民忧,以公正的裁判保障民利。要坚持以人为本,立足于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司法热点和难点问题,公正高效地立好、审好、执行好每一件涉及民生的案件,切实为群众办实事、解难事、办好事,最大限度地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要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人民利益作为法院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切实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妥善处理各种矛盾纠纷,做好矛盾化解工作,把各种矛盾消除在萌芽状态,增强化解矛盾的能力。
七是要加强拒腐防变的能力。廉洁自律、拒腐防变,是领导干部挺直腰杆抓工作的资本,是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要政治保证。权力意味着责任和义务。职务越高,责任越重;权力越大,义务越多。法院领导干部一定要切实解决好权力为谁服务的问题,始终遵守行使权力的正确原则,牢固树立“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的指导思想。坚持从严治院,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以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为主线,以贯彻执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法院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为重点,以严格落实“五个严禁”、“四个一律”规定为抓手,严格执行“一岗双责”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切实加强对权力行使的监督,切实解决司法廉洁、作风方面的突出问题,为促进我院跨越式发展和争创全国一流,提供坚强有力的政治保障和纪律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