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进一步细化落实措施。要针对《有关事项报告办法》的要点和特点,研究制定抓好贯彻落实的具体措施,从细节上规范操作程序。要研究确定报告的时机。干部选拔任用的关键环节,主要包括推荐提名、考察、酝酿、讨论决定四个方面。报告有关事项在哪个环节进行比较合适,应进一步研究明确。要抓好结合,把《有关事项报告办法》的贯彻落实与执行《干部选拔任用条例》、《责任追究办法》等监督制度结合起来,强化制度的制约效应。
要切实加强监督检查。《有关事项报告办法》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要同干部选拔任用专项检查结合起来,把党委(党组)在干部选拔任用中是否落实《有关事项报告办法》作为检查的重要内容,看党委(党组)是否存在隐瞒情况、该报告未报告的问题;要同“一报告两评议”结合起来,党委常委会向全委会报告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时,要报告贯彻落实《有关事项报告办法》等制度的情况,看全委会是否履行了监督职责;要同组织工作群众满意度调查结果结合起来,认真分析影响组织工作满意度的因素,看是否存在应报告未报告而出现违反组织原则和人事纪律的问题,从具体细节上防止选人用人上失察失误问题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