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把健全制度同严格管理结合起来,及时发现和纠正违反制度的行为,做到令行禁止、违者必究,坚决维护制度的严肃性。二是要运用监督与惩治手段。要切实加强对农村基层干部行使权力的监督。坚持和完善乡镇党员代表大会或党员大会制度、村党员大会制度,党组织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制度。健全乡镇领导班子议事规则,落实重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严格执行农村基层党组织生活会制度、农村基层干部任前廉政谈话、诫勉谈话、述职述廉等制度,推行村干部勤廉双述、村民询问质询和民主评议制度,认真开展对乡镇党委、政府和基层站所、企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的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确保权力正确行使。各级纪委要加大对农村基层干部违法违纪以及损害农民利益案件的查处力度。对检查中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采取诫勉谈话、信访通知书、函询等形式进行纠正,力求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
抓好三个环节。一是民主决策。乡镇领导班子要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的有关规定,进一步健全民主决策制度;完善公开听证制度。村队要建立健全《村级重大事务决策制度》,完善“一事一议”等民主议事制度,严格执行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制度,深入推进农村基层民主管理。二是民主理财。全面推行农村会计代理服务制度,实现“乡财县管乡用”、“村财乡管村用”;加快推行乡镇、村级财务管理会计电算化。完善经济责任审计制度,积极探索农村财务引入第三方监督的实现形式。三是民主监督。要深入推进村务公开、政务公开、农村基层站所办事公开和党务公开。通过设立村民意见栏和意见办理反馈栏等方式,把公开工作由有限公开、办理结果公开向全方位、全过程公开延伸。积极推广村民代表和群众质询、评议等深化村务公开的做法。
加强四项工作。一是加强农村基层构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工作。要把构建农村基层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作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来抓,紧紧围绕解决当前农村基层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建立起思想教育的长效机制、反腐倡廉的制度体系、权力运行的监督机制。二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乡镇党委要落实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确保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与业务工作一手抓,积极开展责任制向村一级延伸工作。三是加强对中央强农惠农政策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强执法监察和专项检查,重点检查农业和农民直接补贴、基础设施建设投入、社会事业支持等政策的落实情况,扶贫救灾、生活救助等款物的管理使用情况,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资金、农村义务教育资金的落实和管理情况等。督促有关部门严格执行支农资金使用的管理规定,按照透明、规范的程序安排支农资金,通过招标投标方式落实支农项目。通过加强监督检查,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确保中央政策措施和资金投入落实到位。四是加强党员干部廉洁自律工作。要结合实际,从落实政策、执行公务、办事公开、民主决策、财务管理、民主选举等方面作出明确规定,进一步规范基层干部的从政行为。建立体现科学发展观和正确政绩观要求的农村党员干部考核评价机制,激励广大农村党员干部自觉遵循党的农村工作基本准则,不断提高执行政策的能力。
解决五个问题。一是解决农民群众上学难、上学贵问题。要加强对落实中央和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深化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的各项政策的监督检查,确保全州所有适龄儿童都能够享受免费义务教育。要确保教育专项经费落实到位,坚决杜绝学校乱收费行为,坚决查处挤占、挪用、平调、截留教育经费问题。二要解决农村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加快健全和完善农村卫生服务网络,加强对农村合作医疗保障金和卫生专项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专款专用。大力整顿农村医疗服务秩序和药品流通秩序,强化对医疗卫生和药品费用的监控。三是要切实加强对农资市场的监管,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产品坑害农民的行为。要进一步落实工作责任制,对农资市场监管不力,致使发生坑农事件,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要追究监管部门及当地政府有关领导的责任。四是解决农村基层干部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要围绕密切联系农民群众、提高服务农民群众水平这个基本目标,加强乡镇机关效能建设,完善领导干部联系点、基层干部驻村蹲点、结对帮扶等联系群众制度。要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结合实际有针对性地解决农村基层干部作风飘浮、欺上瞒下;不依法行政,工作方法简单粗暴,损害群众利益;参与赌博和封建迷信活动等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