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创新监督机制,营造风清气正的用人环境。
对选人用人的全过程进行监督,是搞好干部队伍建设的重要保障。但这项工作说起来容易做起来难,“监督”往往成了空架子,以至于干部管理中的漏洞与薄弱环节显而易见,因此亟需加大创新监督机制的工作力度。一是建立健全各项制度。如干部任用监督制度、用人失察失误责任追究制度等,从制度上对干部选拔任用中的各个环节进行监督。二是规范和制约“一把手”行使权力的监督机制。“一把手”的用人行为直接影响一个县用人风气的好坏,影响到该县经济社会的发展。强化上级监督、规范约束用人制度,是防止“一把手”滥用权力的一种尝试。三是加强社会舆论监督。吸纳能力强、素质高的离退休老干部作为义务监督员;扩大党外民主人士在选拔任用干部过程中的参与面,主动接受民主党派的监督;强化群众对干部选拔任用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四是充分发挥纪检部门的职能监督作用。另外,还可增设部长接待日,倾听群众呼声,公开接受群众监督。
五、创新考核机制,实现实绩考评的新格局。
在当前的干部实绩考核中,考核实绩难以区分、考核内容不尽合理、考核方式过于简单、考核结果缺乏实效的问题比较突出。怎样更加全面、客观、准确、公正地反映领导干部的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就尤为关键。实绩考核在遵循求真务实、群众公认、考用结合原则的前提下,首先要科学设定实绩考评指标体系。对领导班子考核指标应突出重点与特色,对领导干部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的评价内容应增强可信度,领导干部的考评分值权重应体现科学化。其次,要完善实绩考核程序与方法。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实绩考核包括平时考核、半年考核和年终考核三个方面。同时,从扩大民主,体现公正、公开的角度,将群众设置为考核评价最重要的主体,建立实绩公诺、实绩公述、实绩公评、实绩公示、实绩奖惩的五大评价机制。加强平时的考核监督,引导领导干部不断注重群众公论,更好地践行正确的事业观、工作观和政绩观。再就是建立健全考评的相关配套制度。一是针对考核人员的制度,如持证考核制度、考核责任追究制度;二是建立针对考核工作的制度,如考核结果运用制度、工作巡查制度、工作责任追究制度,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