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一要重点加强对寄宿制学校、民工子弟学校的消防安全检查;二要切实加强对学生宿舍、食堂等学生集中场所疏散通道的整治,确保疏散畅通;三要加强对消防设施、设备的检查,确保完好齐全。
三、安全工作岗位责任及分工:
(一)组织与制度:
1.建立安全工作领导管理机构,构建学校安全管理网络健全。
2.制订本年度安全工作计划和安全工作预案。
3.制订安全管理工作各项制度
(二)宣传教育:
1.结合各种活动,开展安全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宣传教育的工作。
2.综合学科教学,渗透安全知识教育,使安全教育内容真正进课堂。(责任人:各教师)
(三)饮食安全:
1.规范学校食品卫生管理,严防学校群体性疾患的发生,卫生保健制度落实。
2.加强学校饮用水的管理,专人负责,定期检测,确保安全。
3.学校不允许过期、变质食品进入校园。
4.高度重视传染病的防治工作,坚持学生定期体检制度。
(四)交通安全
1.接送学生的车辆必须符合公安、交警部门的安全标准,严格禁止无证、无牌、无安全保障的车辆接送学生,并落实相应制度
2.开展中小学生交通安全知识教育、小学生交通安全小黄帽活动,学校邀请交通部门有关人员来校对学生进行交通安全讲座。增强学生交通安全意识,有效减少交通事故。
(五)校舍安全
1.学校的校舍应符合国家有关安全规定。及消防、卫生、规划、建设等各种标准。校内在建工程落实严格的安全措施,应逐步治理危房,破旧房。
2.校舍安全的定期勘检检查,经县级以上主管部门鉴定的危房,立即制定修缮计划和方案,尽快修缮、加固或拆建、新建或封闭停用。发现危险校舍、建筑物、构筑应当采取相应的措施,并向主管部门和当地政府报告,限期解决。
3.消防安全工作:学校建筑物必须按照现行有关消防技术规范要求设置疏散楼梯,做到不锁闭、不封堵、不占用,
4.经常检查电器设备和消防设施,发现损坏应及时维修、更换。
(六)活动安全:
1、杜绝学生课间奔跑,打闹现象。
2、总务处做好安全检查工作,定期对教室以及消防设施进行检查,对厨房、电脑室进行重点监控,确保学生用电,用水以及其他方面不存在安全隐患。
3、杜绝学生携带刀具,棍棒,爆炸品等物品进入学校。
4、结合安全教育周、119消防日、禁毒宣传教育及放学前“一分钟教育”等活动,对师生进行交通安全、消防安全、人身安全、毒品危害等多方面教育。
5.学校组织师生参加各种集体外出活动,都必须制订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和安全预案,确定安全负责人,并报教育行政部门批准。
6.春游、秋游活动必须坚持“安全、就近、就地、徒步”的原则,严格实施审批制度安全教育不到位,安全措施不落实,安全工作无保障,不得组织春游、秋游。
7.学校组织集体活动前,应对活动场所进行安全检查。
8.组织学生参加加强集体劳动时,要进行劳动安全教育、组织纪律教育,并做好劳动保护。
(七)教学安全:
1.经常检查教学场地、器材和其它教育教学设施,
2.禁止病、弱及身体不适者参加体育竞赛和体育课的剧烈活动。做好运动安全保护措施。
3.实验室要加强化学药品和其他危险品的管理,易燃易爆、放射性、剧毒物品要按照公安、消防、卫生等部门的规定严格管理,健全安全操作规程,实验指导师要对实验全过程进行安全指导和管理。
4.做好上课期间安全工作,建立班级点名制。严禁教师中途离开教室或放任自流,加强教师安全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