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强化队伍建设,实现三个转变
1、围绕深入开展理想信念和廉洁从政教育活动,在工作作风上实现新的转变。在全系统继续推进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强化监督检查,确保计生干部廉洁自律和“十不准”、“九要九不要”等规定的贯彻落实,继续开展“五型机关”创建活动,争创省级文明单位,在计生系统内开展争创新时期最可爱的人的活动,转变作风,弘扬正气,创新机制,促进工作,解决干好干坏一个样的问题。深入开展**评议行风活动,切实加大对以权谋私、执法不公、弄虚作假、乱收费乱罚款和党员干部违法生育的专项治理力度,认真查处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确保行风评议位于前3名,真正使全县计生干部工作作风有明显转变。
2、围绕学习宣传十七大精神和中共中央《决定》精神,在工作思路上实现新的转变。通过学习宣传十七大精神和中共中央《决定》精神,把全县广大计生干部特别是各级党政领导的思想统一到十七大精神、中央《决定》和省、市重大决策上来,实现工作思路的转变。即由以往就计划生育抓计划生育向与经济社会发展紧密结合,与全面推进小康社会、构建和谐社会相结合,坚持齐抓共管,综合治理的转变;由单纯控制人口数量为主,向在稳定低生育水平的基础上统筹解决人口问题转变。
3、围绕计划生育“一法三规一条例”,在工作方法上实现新的转变。全县人口和计生干部要紧紧围绕《人口与计划生育法》、《流动人口管理办法》、《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和《河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等法律法规,确保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方法从过去单纯依靠行政制约为主转向依法管理,优质服务和综合施治的转变。
(四)激发工作活力、坚持四个创新
1、在改革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考核体制上创新。2009年,我们将进一步改革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考核办法,在注重平常工作的同时,对2008年单项工作分别进行细化、量化、标准化,每项工作进行分项排序计分,实行年终综合排序计分,真正做到考核客观,评估公正,过程透明,最大限度地激发全县基层扎扎实实做好人口和计生工作的主动性、创新性,激发基层队伍干事创业的工作活动,进而推进整体工作上水平、上台阶。
2、在开展计划生育幸福家庭行动上创新。(1)建立开展计划生育幸福家庭行动的长效机制。县人口计生部门要协调各乡镇党委、政府和县直各部门重视计划生育幸福家庭行动,并根据各行各业的职能、性质和特点,科学制定相关部门在开展计划生育幸福家庭行动中的工作职责,年终由县人口和计划生育领导组对其职责履行情况进行综合考核,奖优罚劣。(2)深入开展计划生育“幸福家庭阳光普照工程”。通过深入开展“以“三建、三减免、六保障”为主要内容的计划生育“阳光普照工程”,重点培育一批计划生育家庭和婚育文明标兵,真正让全县计生家庭享受到实行计划生育的实惠。(3)全面深化计划生育小康工程建设。认真梳理各级各部门有关计划生育家庭的奖励优惠政策,澄清各类计划生育家庭底数,分类健档,规范管理。严格按照法定政策,整合社会资源,落实对各类计划生育家庭的奖励优惠规定。
3、在开展计划生育依法管理上创新。(1)建立健全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执法责任制、行政过错责任追究制,全面规范计划生育行政执法行为,切实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2)严格依照《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全面建立由县级人口计划生育行政管理部门统一征收,县级财政部门统一管理、支付的社会抚养费征管用机制,对社会抚养费征收实行一案一委托,户交户开票。规范管理、使用人口发展基金。(3)县计生法庭、县计生执法队要协调公、检、法、司等部门积极参与对政策外生育人员的处罚工作,严厉打击破坏计划生育的违法犯罪活动,优化执法环境。(4)做好计划生育政务公开工作,开展便民维权活动,打造“阳光计生”、“透明计生”。加强计划生育信访案件立案查办工作,构建“和谐计生”,树立淮阳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