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创建学习型社区(城镇)实施计划(2)
2010-06-18 08:05
五、工作举措
(1)加强制度建设。
(2)组建学习团队,每个居(村)民区至少有一支学习型团队。
(3)开展四大学习型组织创建。
学习型机关由组织人事科负责。
学习型企业由工会牵头负责。
学习型居(村)民区由社会发展办公室牵头负责。
学习型家庭由妇联牵头负责。
社区学校负责培训活动。
(4)完善考评体系
把创建学习型社区(城镇)的工作纳入同级党组织政府对各单位的年度岗位目标责任制考核序列的文明小区(村),文明单位的考核序列。
镇创建学习型社区(城镇)实施计划(2).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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