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加强民政普法教育,营造良好的法制环境,实现以行政手段向法律法规手段为主的转变,建立一支廉洁高效、求真务实、秉公执法民政工作队伍。
(三)民政事业发展计划,要纳入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积极争取县委、县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对我县民政事业基础设施的投入,进一步加强民政基础设施建设,建立民政事业费的自然增长机制。不断拓展民政经费投入渠道,加强和规范各项民政资金的管理,提高民政资金使用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四)不断改进民政系统办公设备,加强信息化建设,提高办事效率。同时,健全乡镇民政办公室,充实人员,实现全县民政干部队伍年轻化、知识化,实现全县民政工作信息化、现代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