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9年卫生监督所工作计划(2) 2010-06-18 16:09 2、配合上级业务部门开展化妆品生产企业审查发证监督监测等工作。 3、开展城关、金峰镇等重点乡镇化妆品经营单位负责人卫生知识培训工作。 4、根据《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有关规定和上级整顿精神,对辖区内经营单位进行卫生监督,覆盖率达100%。 共2页: 上一页12下一页 09年卫生监督所工作计划(2).doc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 下载失败或者文档不完整,请联系客服人员解决! 下载这篇word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