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全面提高征管质量和效率。积极推行多元化申报方式,加快税银一体化建设步伐,逐步降低税收成本。2006年,全县实现网络申报、电话申报、双委托申报的纳税人达到全部登记纳税人的80%,采用支票、信用卡、纳税专户转账缴款方式缴纳税款的纳税人户数占登记总户数的80%,在税收征管质量“六率”考核和宏观税负分析比较的基础上,细化考核指标,积极应用综合征管系统自动进行考核评价。2006年,征管“六率”全部达到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标准。
第六,深化综合治税。在2005年工作的基础上,按照“巩固、完善、发展、提高”的原则,抓好向税种、行业和征管盲区的三个延伸,2006年形成覆盖所有税种和纳税人的社会综合治税网络。
第七,加强行政管理。以信息化为依托,全面加强单位的行政管理。2006年,在公文处理、档案管理、固定资产管理、财务管理等方面全部实现计算机网络管理。进一步健全完善各项政务、事务、财务管理制度和办法,提高管理水平,保持良好秩序。建立健全督查督办、检查考核、信息交流等制度,提高政务管理水平。
三、进一步强化税收法制建设
一要加强税收法制建设。构建以税收法律、法规、规章为依据,以执法责任为核心,以执法考核评价为手段,以执法监督和过错责任追究为保障,做到执法主体合格、执法依据完备、执法责任清晰、执法程序规范、评议考核科学、执法监督有效、过错追究到位、法治保障有力。
二要认真落实税收执法责任制。细化分解执法权力,明确执法岗位和职责,在全县建立并实施纵向监控、横向制衡的税收执法责任制,从制度、机制、程序上保障依法治税。建立执法评议考核机制,完善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办法,2006年全部实现计算机自动考核。
三要全面开展内部税收执法监督。健全完善对税收执法行为各个环节的事前、事中、事后监督机制,将侧重对结果监督变为对过程与结果并重的监督;变被动监督为主动监督;变个别环节监督为全面监督;开展经常性的税收执法检查;认真落实人大、财政、审计等机关的监督意见和决定;及时受理行政复议、应诉涉税案件。
四、进一步提高纳税服务水平
首先,坚持“服务经济建设、服务社会发展、服务纳税人”的三服务理念,依托现代管理和科技手段,转变服务理念,简化办税程序,优化服务手段,扩大服务领域,提升服务层次,建立全方位、多层次、开放式的纳税服务体系,营造征纳之间良性互动的工作机制。
其次,转变服务理念,健全服务制度。引导税务干部牢固确立为纳税人服务的思想,增强做好纳税服务工作的责任感。将纳税服务的理念、职责引入整个征管工作过程,对所有涉税管理事项全面纳入服务的范围。建立健全纳税人权益保障、纳税信誉等级评估、纳税服务监督考核和责任追究等制度,实现纳税服务由被动服务向主动服务转变,由形象性服务向实效性服务转变,由低层次服务向高层次服务转变。
再次,丰富服务内涵,提高服务质量。充分运用以GDP为主的宏观经济指标以及相关部门数据信息,加强宏观税负和税源变化的动态分析,为地方经济发展提供“决策服务”;继续推行承诺服务、限时服务、文明办税八公开等多项服务措施,扩展服务领域,提供优质规范的“文明服务”;进一步优化办税流程,整合办税窗口职责,简化办税手续,提供简洁高效的“办税服务”;充分发挥税收职能作用,认真落实各项税收优惠政策,提供及时有效的“政策服务”;全面开展诚信地税活动和纳税人信誉等级评定,提供优质高效的“诚信服务”。
第四,优化服务手段,提升服务层次。运用网站及“12366”纳税服务系统,积极做好政策发布、税务咨询、电话申报、网上申报、纳税查询等服务项目,为纳税人提供多样化、个性化服务。同时,通过咨询热线了解纳税人关心的热点和难点问题,并从中采集相关信息,确定加强管理和优化服务的重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