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安排在7月20日——7月25日。
(二)消防监督检查岗位训练包括:
1、掌握消防监督检查类基本法规:
2、掌握超声波测距仪、可燃气体检测仪、兆欧表、万用表、红外数字式测温仪、接地表(指针式)等常用防火检查仪器使用,掌握建筑消防设施使用、检查和测试;
3、掌握对单位消防检查的基本内容、检查程序和检查方法等:
4、能在消防检查中发现火灾隐患,并提出整改措施;
5、掌握典型案件的调查与处理(如未经消防设计审核擅自开工的、未经消防验收擅自使用的、未经消防安全检查擅自开业的、营业性场所存在重大火灾隐患到期未整改的等案件);
6、掌握监督检查类法律文书制作;
7、复习用书:公安消防监督员业务培训教材(消防监督检查)。
时间安排在:7月25日——8月1日。
(三)火灾调查岗位训练包括:
1、掌握《火灾事故调查规定》;
2、火灾事故调查的程序及要求;
3、火灾现场痕迹物证的发现、固定提取和利用;
4、火灾事故责任的认定;
5、电气火灾、自燃火灾、吸烟火灾等火灾事故的调查和放火嫌疑案件的认定;
6、掌握可燃气体检测仪、特使拉计(剩磁仪)、炭化深度测定仪、回弹仪、痕迹标签、样品袋封口机等常用火场勘查器材的使用;
7、火灾现场制图;
8、复习用书:公安消防监督员业务培训教材(火灾事故调查)。
时间安排在:8月1日——8月5日。
(四)消防宣传岗位训练包括:
1、《河南省消防部队通讯报道工作奖励规定》;
2、新闻采访、写作技能;
3、电视摄像机能、照相机摄影技能,总队机关、郑州、安阳支队宣传人员还应掌握电视片后期编辑、制作技能;
4、复习用书:
(1)新闻采访、写作;
(2)电视节目制作。
时间安排在:8月5日——8月10日。
(五)建筑工程消防建审、验收岗位训练内容:
1、熟悉有关国家消防技术规范,重点掌握下列规范内容:
(1)《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J16-87)(2001版)
(2)《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45-95)(2001版)
(3)《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GB50067-97)
(4)《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GB50222-95)(2001版)
(5)《石油库设计规范》(GB50074-2002)
(6)《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GB50156-2002)
(7)《人民防空工程设计防火规范》(GB50098-98)(2001版)
(8)《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50116-98)
(9)《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50084-2001)
(10)《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GBJl40-90)(1997版)
(11)《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66-92)
(12)《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61-96)
(13)《气体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63-97)
(14)《泡沫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81-98)
2、掌握公安部第30号令《建筑工程消防监督审核管理规定》的内容,熟悉消防建审、验收工作的程序、内容。
3、熟悉建筑制图与识图基础知识。具体内容参阅《公安消防监督员业务培训教材(建审部分)的第一篇第六章。
4、会熟练使用风速仪、照度计、声级计、数字微压计、兆欧表、钳形电流表、火灾探测器试验器等建筑消防设施检测设备。
5、能熟练地独立完成民用建筑、厂(库)房、石油库、加油加气站等典型工程的消防建审、验收工作、并正确填写《建筑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意见书》和《建筑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
时间安排在:8月10日——8月20日。
警官共同科目和防火岗位专业科目的训练采取邀请专家集中授课和干警独立学习相结合的方法,并结合实际训练,提高练兵的效果,这两个大的科目由李继超参谋具体负责组织实施,邀请专家,考核采取结束一项考核一项的办法,优秀的同志由消防科给予物质奖励,不合格的同志给予罚款处理,并取消今年度举荐优秀的资格,要求全科干警认真对待共同科目的学习,服从科里组织的每一次集中学习,不允许缺课,自身业务或体能素质差的干警,必须加班,自己给自己开小灶,加强薄弱环节的训练和学习,不允许因个人原因影响科内的岗位大练兵成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