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创新方法,扩大公务员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影响。各单位要以改革创新精神,积极摸索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新办法、新思路,使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常做常新。要积极利用网络、电视、广播、书刊、VCD等形式开展普法宣传,使广大干部群众看到普法宣传的动态和效果;要通过“三八”妇女节、“3·15”消费者权益日、“4·26”世界知识产权日、“五一”劳动节、“6·26”禁毒日、“12·4”法制宣传日等传统节假日和重要法律法规颁布实施纪念日,组织开展法律专题宣传教育活动,扩大专项普法工作的社会影响力;要通过举办法制专题讲座、学法培训班、法制论坛、图片巡回展等形式积极开展“法律进机关”活动,努力提高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质量;要结合实际,以案说法讲法,避免照本宣科的条文式说教,提高法律应用性和实践性的宣传效果。
(四)总结经验,强化公务员法制宣传教育的基础工作。各部门要认真总结“五五”普法中期检查情况,学习借鉴其他单位好的经验和做法,查找自身不足,改进薄弱环节,进一步提高普法工作水平。要结合部门特点,认真制定公务员法制宣传教育年度工作计划,加强相关制度建设,提高普法骨干理论素质和业务水平,保质保量地完成各项学习和培训任务。11月底前,各部门要对本部门年度公务员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进行总结回顾,并形成书面总结材料上报市公务员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市人事局政策法规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