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推进优抚安置工作规范化。认真贯彻《军人抚恤优待条例》,搞好政策衔接,加大督查力度,保证新优抚政策的全面落实。制定完善优抚工作配套政策,确保优抚对象抚恤定补金及时足额发放;大力推进重点优抚对象医疗保障制度建设,努力解决重点优抚对象医疗难问题。认真落实国发[2005]23号文件,扎实做好城镇退役士兵安置工作,继续实行全面考试考核、公开自主择岗的安置办法,不断提高安置工作透明度;认真落实市政府《关于扶持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优惠政策的意见》,及时足额发放一次性经济补助金,确保全市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率达到50%以上。认真履行复退伤残军人问题工作小组办公室职责,强化措施,搞好稳控,切实做好少数军队退役人员稳定工作。
二是推进农村经济协会特色化。坚持以区级协会为龙头,以乡镇级协会为重点,以村级协会为基础,在抓好“支部+协会”试点的基础上,大力推广“协会+公司+基地+农户”的农村经济协会发展模式,重点在三辣、畜禽、林果等优势产业的培育上求突破;指导已发展起来的农村经济协会建立健全组织管理机构、完善以协会章程为中心的规章制度,加强对农村经济协会负责人的培训力度,促进农村经济协会管理的规范化,为促进农民增收和农村经济发展发挥更大作用。
三是推进社会福利事业社会化。以建立完善老年福利服务设施为重点,在税收、土地、城建、金融、水电管理上制定优惠政策,鼓励和引导社会团体、企业、个人等组织采取合资、合作、民办公助、公办民营等形式创办各类社会福利机构,调动社会各界的积极性;加快建立和完善以社区和乡镇为中心的社会化养老服务体系,有计划地建造和改善一批社区老年公寓、老年活动中心、乡镇敬老院等设施,逐步形成多层次、网络化、社会化的老年福利服务体系,力争使各种所有制形式的福利服务机构床位数达到 张;认真抓好“明天计划”项目的实施,积极开展养老服务社会化示范活动,大力完善老年公寓条件,启动社会福利院,在完成三无收养服务的情况下,改造基础条件扩大自费收养能力,走出一条社会福利社会化的路子。
四是推进社会行政事务管理法制化。社会行政事务管理工作要在依法行政上抓规范。立足服务经济和社会发展,强化区划地名工作,争取出台《莱芜市地名管理办法》,促进地名管理的标准化、规范化;在完善城区标准地名设置的基础上,完成市级城市地名规划;认真开展边界线自查和联检,切实维护边界地区稳定;实行“两图一责”的管理模式和“三位一体”信息管理,逐步建立界线管理的长效机制;认真执行《婚姻登记条例》,依法搞好婚姻登记工作;加大婴弃收养登记工作力度,认真落实《弃婴管理办法》,杜绝私自收养弃婴现象,维护弃婴合法权益,加快社会福利院建设,力争上半年投入使用;继续深化殡葬改革,巩固提高火化率,加大对乱立墓碑、乱建坟头的查处力度,倡导文明节俭办丧的良好社会风气;加大福利企业管理力度,实现福利企业残疾职工养老、医疗、失业、工伤和生育的“五险统一”,全面维护福利企业残疾职工的合法权利。
四、实现三个目标,即实现完成招商引资、争创全省和全国“双拥模范城”、民政事业快速健康发展三个目标
一是全面完成招商引资任务。扎实推进“一号工程”,把招商引资任务细化分解到各科室、各单位,加强调度督查、加大奖惩力度、强化责任,进一步调动全体干部职工的积极性,形成全员抓招商的格局。不断改进招商方式,采取蹲点招商、走出去招商等形式,多渠道捕捉招商信息,力争在工业项目和大项目引进上实现新突破。发扬坚持不懈的工作作风,实行跟踪服务,盯住靠上,抓实抓紧,不断加大力度,致力于招商项目的推进和落实,千方百计完成全年的招商引资任务。
二是全力争创全省、全国“双拥模范城”。 以争创新一届“全省、全国双拥模范城”为目标,全力抓好《莱芜市拥军优属拥政爱民工作三年规划》的落实,围绕“致力全新双拥、共建绿色钢城”这一主题,广泛开展双拥国防宣传教育,大力宣传具有时代特色的双拥典型,不断强化军民双拥意识,营造双拥工作良好的社会环境;在巩固现有群众性双拥共建的基础上,突出抓好基层优抚政策的落实,组织新型社会组织积极参与双拥共建活动,扎实推进社区拥军、企业拥军等群众性双拥工作,努力提高双拥工作的社会化程度;加大为部队办实事解难题力度,着力解决随军家属安置难、军地双方共同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坚持军地统筹协调发展,动员各级各部门大力支持部队现代化建设,协调部队支持地方招商引资和重点工程建设;加强督导和工作体系建设,建立完善工作目标责任制,将工作任务分解到双拥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采取措施,狠抓落实,力争再创全省、全国“双拥模范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