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统计所举办村级统计人员普法培训班;
2、参加全局统计知识竞赛活动。
10—12月份
1、部分统计所组织召开法定代表人座谈会;
2、落实全市组织开展的普法宣传周活动;
3、完成考评、总结工作。
四、统计普法宣传工作保障措施
1、各级领导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确实把统计法制宣传工作作为一项长期任务落实。
2、统计所要严格按照要求召开法定代表人座谈会和村级统计人员培训班。座谈会、培训班具体时间、地点确定后,提前2周时间通知联系镇、乡领导、法规科人员,确保座谈会、培训班质量。确实通过座谈会、培训班的形式使企业法定代表人、村级统计人员对统计法有进一步的了解,增进与企业法定代表人、村级统计人员的感情,为今后配合统计部门做好各项统计工作起到积极作用。
3、加大对法制宣传教育投入,对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中遇到的实际问题及时解决。2010年各基层统计所召开的普法培训班、座谈会所需费用由镇乡、街道、开发区承担(区依法治区领导小组下发的《区2010年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要点》中规定普法经费达到人均2元标准)。
4、基层统计所要按要求年初制定本所法制宣传计划,年终总结本地区普法工作并上报法规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