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要按照纠建并举、综合治理的要求,坚定“群众利益无小事”的政治立场和政治态度,认真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
1、切实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要继续纠正在城镇房屋拆迁及企业重组改制和破产中违反政策规定,造成职工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问题;坚决纠正拖欠、克扣农民工工资等问题,建立和完善农民工工资支付、监控、保障等制度。
2、切实加强作风建设。大力倡导勤奋好学、学以致用等八个方面的良好风气,用良好的作风开展工作。严禁用公款大吃大喝、游山玩水和参与高消费娱乐活动;严禁以学习考察、招商引资等名义公款旅游;严格控制公务用车标准,坚决纠正超标准和超编制配备使用小汽车。
3、认真开展房地产秩序专项整治,并依法对房地产开发企业进行检查。
4、深入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切实加强对建设系统自查自纠的督促检查,坚决查处典型案件,着力探索和建立治理商业贿赂的长效机制。
5、继续做好《行风热线》和“12319”城建服务热线工作,虚心倾听群众的呼声,真心实意为群众排忧解难。
四、坚持标本兼治,加大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工作的力度。
1、进一步规范建设工程招投标行为。要继续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部第89号令、七部委12号令及《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评标定标办法》,进一步完善我市建筑市场招标投标管理制度,用制度规范建筑市场的交易行为。严肃查处规避招标、陪标、串标和违法分包等问题,采取得力措施,严禁领导干部违规干预插手建设工程招投标,继续加大对招投标工作的监管力度。
2、以规范权力为重点,推进依法行政。把工作重心放在对权力的制约、资金的监控和干部使用的监督上,要制定严密的内部监督制约措施,提高透明度。认真贯彻执行《公务员法》,加强对干部提拔任用的监督,加强对权力运行的重点环节和重点部位的监督。
3、继续推行和完善政务公开和公用事业单位办事公开工作。各单位在推行政务公开时,要重点公开群众关心的热点和难点问题。如重大投资项目、大额资金的使用、干部的选拔任用、公务员考核、评先、晋级、职称评定等,都要公开办事程序、公开办事依据、公开办事结果,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五、严肃查处违纪违法案件,坚决惩处腐败分子。
纪检监察机关必须把查办违纪违法案件作为工作的重中之重。始终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各单位党委、纪检监察组织要进一步加大办案工作力度,坚决惩处腐败分子。一是要认真研究新形式下发案特点和规律,掌握办案的主动权;二是要突出办案重点。继续把查办领导干部的违法违纪案件,特别是要把领导干部滥用职权、贪污受贿的案件作为重点。三是要严格落实依纪依法办案要求。严格执行办案纪律,切实维护纪律的严肃性。四是要加强信访举报工作,拓宽案件线索来源。高度重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奖励信访举报有功人员,严肃查处打击报复举报人的行为。五是在党委的领导下,加大与系统内执纪单位与市直执法部门的协调配合力度。形成优势互补,加大查办案件力度。
六、不断适应反腐倡廉形势的需要,进一步加强建设系统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
面对新的形势和任务,加强纪检监察机关思想、组织和作风建设,努力培养一支政治坚强、公正清廉、纪律严明、业务精通、作风过硬的高素质纪检监察干部队伍。作为纪检监察干部,要自觉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处处维护纪检监察机关的形象。我们必须在党委的统一领导下,认真履行党章赋予我们的工作职责,抓好三项主要任务和五项经常性工作,认真研究和探索新形势下纪检监察工作的特点和规律,及时发现新情况,研究新问题,拿出解决实际问题的新办法。在工作思路上要紧紧围绕中心工作,找准位置,摆正关系,提高服务水平,保证政令畅通。其次要创新工作机制,改进工作方法。各单位要按照市纪委、监察局对反腐败工作的安排部署,结合本单位的工作实际,对各项工作目标既要全面部署,整体推进,又要突出重点,力求工作有成效,有特色。各单位纪检监察干部要带头发扬艰苦奋斗的作风,坚持依法办事,以饱满的工作热情、良好的精神状态、扎实的工作作风,为构建和谐社会作出我们应有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