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要把深入开展“改革创新年”活动作为做好全年工作的重要载体。省纪委常委会决定,全省纪检监察系统“改革创新年”活动连续开展三年,在巩固去年改革创新成果的基础上,今年重点推进体制机制制度创新。全省纪检监察机关要充分运用“改革创新年”活动这个载体,抓调研、促创新、破难题,加大反腐倡廉体制机制制度创新力度,不断提高反腐倡廉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水平。要以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各项制度为重点,以制约和监督权力为核心,以提高制度执行力为抓手,进一步加强反腐倡廉教育制度、监督制度、预防制度、惩治制度建设。要继续创新纪检监察工作机制,积极稳妥地推进纪检监察体制改革,进一步在完善纪委组织协调机制、改革派驻机构统一管理、整合基层纪检监察力量和优化配置纪检监察机关的机构、职能、人力资源方面下功夫、见成效。要继续落实“三个一工程”,全省纪检监察机关领导班子每位成员负责一个创新课题调研、督查一个重大建设项目、联系一家重点企业。省纪委监察厅领导班子成员要带头开展调研,深入基层,及时总结、推广基层创造的新鲜经验和有效做法,不断深化对反腐倡廉建设特点规律的认识,使反腐倡廉工作更加符合实际,更加富有成效。要重视和支持监察学会工作,充分发挥特邀监察员、专家学者作用,加强反腐倡廉深层次问题研究。各地各单位要紧密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确定一批创新项目,通过抓好组织实施,形成一批成果、带动一批问题的解决。
(五)要把夯实纪检监察机关自身建设这项基础工程作为做好全年工作的重要保证。要认真学习领会四中全会和省委七次全会精神,巩固和拓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成果,认真总结开展“做党的忠诚卫士、当群众的贴心人”主题实践活动的成效和经验,建立加强自身建设的长效机制,努力建设一支政治坚强、公正廉洁、纪律严明、业务精通、作风优良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要进一步加强学习型纪检监察机关建设,引导广大纪检监察干部自觉做到学以立德、学以增智、学以创业。要认真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纪检监察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的意见》,不断优化领导班子配备,增强班子整体功能和合力;完善领导班子工作机制、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提高运用民主方法形成共识、开展工作的本领。要进一步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深化纪检监察机关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落实中央纪委和省纪委监察厅关于纪检监察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规划,把企业、高校、乡镇纪检监察干部纳入培训范围,不断提高纪检监察专业化水平。要进一步深化纪检监察机关派驻机构统一管理改革,完善省直单位综合派出改革,逐步扩大市(州)、县(市、区)改革范围,充分发挥各级派出派驻纪检监察机构的作用,加强对管辖部门或所在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的监督。要进一步落实中纪发〔2009〕9号、10号和鄂办发〔2009〕51号文件,切实加强地方县级纪检监察机关建设,全面实施乡镇纪委“七有”工程(有牌子、有队伍、有制度、有办公用房、有办公办案经费、有办公办案装备、有举报电话),推动行政村和社区纪检组织“五落实”(组织、人员、责任、制度和保障落实)。要进一步加强纪检监察系统内部监督管理。继续探索运用质量管理理念,加强对纪检监察机关的管理,开展纪检监察机关绩效考评试点。要深刻认识纪检监察机关不是“廉洁保险箱”,纪检监察干部不具有天生的“腐败免疫力”,自觉树立监督者更要接受监督的意识,从严管干部、从严带队伍,严格执行《湖北省纪检监察系统内部监督暂行办法》和《湖北省纪检监察干部行为规范》,建立健全自身建设的考核评价办法,树立可亲、可信、可敬的良好形象。
二、2010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主要任务
世情、国情、党情和省情的新变化,对做好新的一年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我们必须充分认识当前反腐败斗争正处于有利条件与不利因素并存、成效明显与问题突出并存的局面,充分认识反腐败斗争的长期性、复杂性、艰巨性,振奋精神、坚定信心,全面完成2010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各项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