良好的社会治安、稳定的社会环境,才能为我县经济的发挥和单位各项工作的经常开展创造优良的条件,为认真落实“看好自己的门,管好自己的人,为好自己的事”的方针,确保我局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须利开展,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制定以下的计划:
一、 成立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小组
根据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的要求,成立党组书记任组长的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我局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各项工作的开展,小组成员由职能局、下属各部门领导和办公人员组成,并分任治保及调解小组,实行谁主管谁负责,领导小组负总责。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充分发动职工做到群策群联,消除一起影响稳定的因素处于萌芽状态。
二、 加强学习力度,提高防范意识
不定期在本局内开展思想、道德,法制,教育与民族团结教育,弘扬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宣传党的十六大精神,增强单位职工的法制观念,反对非法宗教和民族分裂主义,树立起坚实的“城墙”。
三、 建立规章制度
单位同各职能部门鉴订责任书,谁主管、谁负责,那个环节出现问题,追究其负责人;建立门卫制度,专门押出一名职工24小时看守院内大门,对外来人员进行询问或登记,如发现可疑人,立即报告领导小组,建立值班制度,对值班不负责的职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罚款,如情节严重,根据造成的后果追究其责任。
四、 认真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纳入重要工作来抓,坚持落实“一把手亲自抓”的要求,日常工作中积极落实并经常检查监督,存在的问题按时整改,确保我局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不发现问题。
县林业局
二OO七年一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