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江苏企业境外知识产权保护探讨(5)
2012-08-22 23:39
4.加强知识产权人才培养进而发挥涉外人才效用
江苏企业在处理涉外知识产权纠纷时,碰到的难题之一便是专业人才的缺乏,因此培养大批涉外专业人才迫在眉睫。知识产权涉外案件的专业人才必须具有多种综合素质,既精通技术、法律、国际经贸知识,又能够熟练运用外语。为培养这类复合型人才,企业要与高校及科研机构的人才培养计划紧密结合,形成良好的协作机制。即利用高校的资源定向培养企业所需要的境外知识产权人才,同时企业为高校学生提供境外实践基地,共同培养。就江苏省而言,江苏高校的知识产权专业(院系)设置仍然十分薄弱,国际经济法、国际贸易法学科的建设也偏于落后,相对于其他学科,没有得到应有的重视。相信只有等到江苏有1/3高校设立了知识产权学院和国际经济法学院,涉外人才缺乏的问题才有可能得到真正解决。此外,企业同时要加强知识产权涉外管理部门的建设,包括通过企业内部学习团队,普及境外知识产权保护的基本知识,按照技术研发、生产制造以及推广销售等不同领域的实际需要,宣传与普及境外知识产权保护的基本知识,在企业内部形成尊重知识产权,保护境外知识产权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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