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垃圾邮件与宪法性权利(3)

2012-08-28 21:50


  四、结语
  通过以上分析,我们可以发现,垃圾邮件并不只是一个单纯的网络问题,它与隐私权、言论自由等公民宪法性权利之间有着极为密切的关系。对垃圾邮件的治理也并不只是一个行政管制的问题,它还需要管制机关站在宪法的高度深层次地认识到宪法性权利在其中的重要性。中国宪法以及现行宪政体制在涉及到对公民相关权利的保护时,仍有很多地方需要加以完善。比如,宪法条文里没有明确的隐私权保护条款,这就需要修宪时加以改进;更为重要的是,宪法无法在司法领域得以适用,宪法性权利始终停留在纸面上。可见,宪法司法化仍是中国宪法发展的当务之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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