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 行径 作为 持有
本文来源于免费范文网 ,2012年最新免费论文,转载请注明出处。内容提要: 本文旨在分析以及评述英美刑法学中的行径概念。英美刑法学中的行径概念比较凌乱,究其原由有2,1是表达行径概念的语词比较凌乱,2是行径与犯法形成的瓜葛比较繁杂。本文通过对于大量英美刑法学资料的钻研,明确了作为、行径、犯法客观要件3者之间在语词表达上的瓜葛;通过对于行径与犯法形成之间瓜葛的钻研,论述了狭义行径概念与广义行径概念之间的差别;通过对于狭义以及广义行径概念的评析,本文以为持有行径只能表现为作为,而不能表现为不作为或者第3行径形态。
随着我国刑法学的发铺,刑法学界对于英美刑法学的先容也就越来越多。在诸多英美刑法学文献资料中咱们不难发现,英美刑法学中的行径概念比较凌乱。如在现有有关英美刑法学的译文以及译著中,英美刑法学中的行径1般被称为“犯法行径”,其内容包孕行径(作为、不作为或者事件),结果,犯法时间、地点等情节。①同时,在《肯尼刑法原理》(华夏出版社一九八九年版)1书中还有这样1段文字“:留神下面1点是首要的‘:犯法行径’是行径的结果,因此是1个事件,必须把它与发生该结果的行径判别开来。……‘犯法行径’是由事件形成的,而不是由诱发该事件的作为形成的。”这里,英美刑法学中的行径与结果及其他犯法形成客观要件的瓜葛含胡不清。此外,在《英国刑法导论》(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一九九一年版)1书中,犯法被定义为“1种非法的作为、不作为或者者事件”。这里所谓“事件”是否是行径?在英美刑法中是否是形成犯法的不只是行径?这些题目都是因为英美刑法学中行径概念使用的凌乱所酿成的。
英美刑法学中行径概念的凌乱,究其原由有两个,1个是与行径有关的用语凌乱,另1个是英国刑法中行径与犯法形成的瓜葛繁杂。笔者现对于这两个原由入行评析,以期对于我国刑法学者准确熟识英美刑法学中的行径概念有所帮助。
1、关于英美刑法学中与行径有关的用语题目
本文来源于免费范文网 ,2012年最新免费论文,转载请注明出处。在钻研英美刑法中行径理论以前,首先应区别1下与行径有关的3个英文单词即actusreus,conduct,act。只有准确掌握这3个词语所表达的概念,咱们才能够更好地了解英美刑法中的行径理论。
Act us reus是拉丁词汇,act us的字面涵义是“行径”,reus的字面涵义是“被告”或者“毛病方”,actus reus作为1个短语其字面涵义是“被告的行径”。但由于英美刑法学的历史沿革,ac二t us reus作为1个刑法学的基本概念其涵义就遥遥超过了act的规模。在英美刑法学著作中,act us reus被普遍以为是指犯法形成的客观要件,如C.M.V.Clarkson以及H.M.Keating在《刑法———课文与资料》1书中所言“:就所有犯法而言,actus reus是犯法的外在要素即形成犯法的客观必要要件。”②乃至有的学者还提出用external elements③或者physical elements④来接替act us reus。就act us reus的内容而言,大多数著作以为act us reus由行径(conduct),情节(cir二cumstances)以及结果(consequences)3大内容形成。假设将act us reus理解为行径,就无益于将行径与结果及情节等犯法形成客观要件判别开来。于是,J.C.Smith以及Brian Hogan指出:“既然actus reus包孕了犯法定义中除了行径人的主观要素之外的全体要件,那么actus reus就不单单指act。”⑤Michael J.Allen指出“:actus reus1词的含意遥遥超过了用act1词所表述的法律所制止的行径(act)。”⑥Duncan Bloy也以为“:将actus reus仅仅表述为‘the guilty act’(罪过行径)是不许确的。”⑦Marise Cremona则以为“:将act us reus仅仅望作为‘事件’(event)或者被告所实行的行径(conduct),这是过错的。Actus reus比事件或者行径繁杂很多,它包孕行径、作为(或者不作为)、结果以及情节。”⑧于是可知,海内有些触及英美刑法学的著作将actus reus译成“犯法行径”是欠佳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