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基本权力效劳(16)
2012-09-02 22:49
[一九] 因参加政治团体而背抗大学“生活指南”的学生遭到学校的退学处罚后向法院提出了确认学生地位的诉讼。最高法院(最3小判一九七四。七。一九民集二八卷五号七九0页)援引了3菱树脂事件的裁决,认定宪法第一九条、二一条、二三条等自由权的基本权划定其实不是固然地适用或者类推适用于私家互相之间的瓜葛,优先考虑了私立大学方面的裁量权,并公布其为有效。
[二0] 见桂喜悦:《宪法学》,第九0页。
[二一] 许营:《宪法理论与宪法》,博英社,一九八八年版,第二五六页。
[二二] 克纳患上:同1德国宪法论,第二三0页。
[二三] 基本权力效劳必须通过法律患上到“详细化”的命题中存在患上多误区,存在着理论与实践、逻辑与现实生活之间的矛盾。其结果混同了宪法价值与普通法律价值之间的界线,侵害了宪法价值的同1性与势力巨子性。在这类理论违景下,富有宪法价值的神圣的基本权力被下位法盲目地“详细化”,扭曲了宪法的精神与价值。由于有些人迷信“详细化”的命题,本应通过法律患上到“详细化”的某些基本权力则通过行政法规被制订为“条例”,实际上侵害了基本权力价值。作者拟在另1篇文章中专门探讨这1题目。
关于基本权力效劳(16).doc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
下载失败或者文档不完整,请联系客服人员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