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TO法的法理学解读(5)

2012-11-01 21:07


  综上所述,WTO法既不单属于国际公法,也不单单属于国际经济法范畴,而属于国际法各个分支部分交叉堆叠的部门。当然有学者主意它是1个自足(self-contained)的体系,然而这其实不说明它是1个孤立封闭而自我发铺的法律体系。偏偏相反,WTO法从出生起,历来都是动态的,发铺变化的,学者们也,理当用动态的、发铺的目光不断从新审阅WTO法。

WTO法的法理学解读(5).doc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 下载失败或者文档不完整,请联系客服人员解决!

下一篇:犯法客体的往魅——1个学术史的考察

相关阅读
本类排行
× 注册会员免费下载(下载后可以自由复制和排版)

马上注册会员

注:下载文档有可能“只有目录或者内容不全”等情况,请下载之前注意辨别,如果您已付费且无法下载或内容有问题,请联系我们协助你处理。
微信: QQ: