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TO法的法理学解读(5)
2012-11-01 21:07
综上所述,WTO法既不单属于国际公法,也不单单属于国际经济法范畴,而属于国际法各个分支部分交叉堆叠的部门。当然有学者主意它是1个自足(self-contained)的体系,然而这其实不说明它是1个孤立封闭而自我发铺的法律体系。偏偏相反,WTO法从出生起,历来都是动态的,发铺变化的,学者们也,理当用动态的、发铺的目光不断从新审阅WTO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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