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信息失真及其治理概要(2)
2012-09-01 23:52
(2)以费促管,改变审计费由企业直接支付的方式,提高审计质量。为扭转当前会计信息失真的现状,我们建议,由财政部门每年通过公开招标和择优的方式,确定执行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费用可由企业承担,也可由同级财政承担。如仍由企业承担时,企业可按费用标准将审计费缴存财政部门,审计结束后,财政部门再将审计费支付给相关会计师事务所,减少会计师事务所与企业之间的利益干扰,切实提高审计质量。
(3)建立会计师事务所审计质量评价体系。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社会中介机构处在经济监督的前沿,对会计信息质量的真实性、完整性有直接影响。因此,尽快建立一整套对会计师事务所及注册会计师执业质量的评价指标体系,利用其评价中介机构的执业质量,可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4)完善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公告制度。实施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公告制度是发挥财政对会计监督职能、扩大社会影响的重要举措。应争取会计信息公告时间与上市公司年度报告公布的时间保持一致。每年应紧紧抓住那些会计信息失真严重的典型单位、典型案例,及时从重、从严处理,形成强大的威慑力量,增强公告的针对性及公告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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