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创新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是提升可执行度的依据
我国现行师德规范对教师的要求过于简单和理想化,导致教师的不重视和流于形式。尽管前后修订了多次,但仍未解决如下三个问题:一是简约有余,详尽不够,即规范中的很多师德条文没有详细具体的要求,只有大致笼统的表述,例如何谓"教书育人",这是一个很模糊的概念。二是遗漏有余,完善不够,即一些必须有的规定与要求并没有写入规范当中,像《俄罗斯师德规范》不仅对教师的职业有要求,而且在教师对待学生、家长、同事等方面都有明确的规定,而我国的规范往往就是团结协作等几条就结束了,给人大而空的感觉。三是理想化有余,现实化不够,用太过理想化、大而空的理念要求教师,形同虚设。师德规范必须明确、具体、精细、周密、可操作性强。另外,须在规范中明确规定师德的底线,任何一名教师只要触犯了师德底线,就应受到相应的惩处。
总之,我们迫切需要制订精细周密、便于操作的师德规范,从而使教师的职业道德规范既有其名,又有其实,为新时期师德建设工作提供保障。
作者:扎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