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末作者写道: “秋天, 这北国的秋天, 若留得住的话, 我愿把寿命的三分之二折去, 换得一个三分之一的零头。 ” 作者竟然要以命换秋, 是否言过其实呢?我们细心的话, 会发现在写这句话之前, 作者表达了这样的见解: “这秋的深味, 尤其是中国的秋的深味, 非要在北方, 才感受得到底。 ” 这里提到 “中国的秋” 。而本文的题目是 “故都的秋” , 两者有何联系呢? “故都” 的 “故”字, 有 “追思与眷恋” 的情味。而 “故都” 的 “都” 字, 是首都义, 北平曾做过元明清这三个王朝的首都, 可谓历史悠久、 文化底蕴深厚, 这个 “故都” 完全可以代表中国。而为了中国, 作者长期参加抗日活动。最后作者为了中国的抗日事业, 被日军杀害, 真正地践行了他 “以命换秋” 的愿望。 “故都的秋” , 骨子里是浸染着作者真挚而深沉爱国情的 “中国之秋” , 这是秋的第三层深味。
个人之秋、 生命之秋、 中国之秋, 都牵涉到悲凉。那么悲凉, 美吗?我认为, 作者在国家处于内忧外患,人们身在水深火热中, 能真实、 清醒地面对悲凉, 书写悲凉, 就含有美的因素。作者不像当时某些作家一味吟风弄月、 粉饰太平, 他在文中对故宫、 颐和园、 皇家院落只字不提, 却把目光投向平民百姓。对他们, 笔含同情、 亲近、 温暖的气息。作者写作此文, 正处于颠沛流离、 生活窘迫时。他能忘怀自己, 寄情苍生, 可称得上具有大悲悯情怀。就连他描写的悲凉景物, 都或多或少地透着生命美丽的痕迹。
作者单位: 南昌市八一中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