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析当代课程理论背景下的教师个体话语权(2)
2012-08-27 23:13
教育过程作为社会化过程的一种形式,其本质是一种社会活动。教师作为教学行为的实施者,肩负着将社会法则和外在道德要求内化为学生的个人意识和人格品质的责任,这种责任是教育的社会功能赋予教师的根本权力。话语与权力的休戚相关决定了在教育多维言说空间中,教师合法地拥有通过自身的教学言语对学生施加的个人影响力,即教师的话语权力。从社会学的角度分析,教师的话语权力包括制度性话语权,感召性话语权,以及个体性话语权。在现有的教育机制下,教师的话语权力过多地体现为制度性和感召性的话语权力,而教师的个体话语权则有意地受到忽略和压制。实际上,教师作为社会的现实个体和教育活动的主体,其个体话语权才是教师话语权力最为重要的组成部分。当代课程理论认为,课程已经由知识和经验转向理解,教师更应具有言说自我意义世界、构建自我话语系统、拥有“我性”言说空间的个体话语权。这种栖息于自我世界的个体话语权,绝非基于自身内部世界的孤立建构,而是通过对自我话语世界的潜入和重组活动,在自己的内部话语世界里获得同他者话语交际的新的联结网,最终生成现代性多元语境下不同话语权间彼此谐和融洽、相互交流协商的主体在场的话语空间。
三、教师个体话语权的相关思考
长期以来,教师的工作就是通过各种教学大纲、教材、培训、会议等接受工作指令,并由一种技术评价体系对他们的教学进行质量控制,在这种教育活动的功能化和表象化中,教师完全丧失了教学的主导权,成为教学文本和机构话语的传声筒。教师在教学过程中对自身个体话语的言说表现出无序和间断性的恐惧,最终使自身的个体话语权消于无形,而其先在的合理性预置必然难以实现,最终只能以公共性、集体性的言说将内在性的、本真性的个体话语变为外在性的、技术性的规范性话语。这不仅违背了教学的本质,也与当代课程理论的潮流相悖。所以,教师个体话语权应该回归到它的本位,以体现教师对课程与教学的主导权,实现教师自身的发展,彰显教育的本质功能。 (一)教师个体话语权存在的必要性
教师的个体话语权是教师话语权力的重要组成部分,在课程由知识和经验走向理解的今天,它更是教师分享个体生活经验、实现师生对话的重要基础。如果仍然一味淡化教师个体话语所蕴含的权力色彩,而代之以超政治的性格解读,就会导致教师会以消极语汇的方式将个体话语边缘化,形成“我言他思”、“他言他思”的被动言说局面,个体话语权的运用随之衰变为贩卖他人的思想的行为。因此,教师个体话语权在运用之初,是可以考虑将教师个体话语纳入到公共性的话语体系框架中。但在课程实施中应该竭力避免教师的个体话语被公共性的、群体性的机构话语所覆盖。教师的发展必须而且只能依赖于重构包括课堂在内的教师生活世界并改变一切扭曲他们生活方式的机构话语活动和权力符号系统,从而使教师实现自我的身份认同,在自由和本真的状态下以课堂主人的身份对自身话语进行根本性的自觉性的创造,并具备在职权范围内将自己真实丰富的精神世界连续、完整地加以展示的话语权力。
(二)课程自主性与教师个体话语
在当代课程理论中,课程本质上是一种社会过程,是一项活动,它的最终视野是教学目标、教学标准等完全不能企及的,只能靠教师的生活感受来培育。在维特根斯坦看来,课堂即“生活”,课堂语言其实就是教师的“生活状态”。发展学生的自主性是教育的根本目标之一,它受制于教与学两个主体(即教师和学生)之间的关系。这是因为学习产生于教育活动的互动过程,而互动的特点是相互依存,所以学生的自主性发展归根结底要取决于教师的自主发展。教师的自主发展又受控于由话语构建的课程要素和组合方式,即课程结构。从这一点上讲,课程的自主性就是课程结构留给教师的决策权和职业发展的自主空间,这是保证学生发展自主性的前提。而拥有充分的、自由的个体话语权正是课程自主性的重要表现。从此角度出发,课程自主性其实就是教师行使自己的个体话语权,主宰和控制自课程与教学,从而实现学生作为被教育者的自主性发展。当教师不再言说权威化、制度化的话语时,他才能真正享受到自身作为课程主体性存在的乐趣,才能实现对课程和教育功能的真正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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