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童早期发展多元化政策目标整合的国际经验(2)

2021-05-13 10:09

上述儿童早期发展的多重政策目标,将给儿童、家庭及社会带来积极而重要的影响,属于更为广泛的社会政策框架,涵盖了儿童政策、家庭政策及教育政策等政策分支研究领域。来自2000年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国际教育规划研究所(UNESCO-IIEP)的研究显示,尽管所有的教育计划都给予幼儿一定程度的关注,但绝大多数没有采取结合保育、健康、教育和营养的幼儿保育和教育综合办法。在实际运作管理中,依照行政管理部门的不同,一般划分为社会福利、教育、卫生、医疗、劳工等多个与儿童早期发展相关的政策干预主体,不同部门各自为政,依其所辖范围立法,提出片面服务方案,严重撕裂了儿童发展的整体服务需要,难以聚合统一的政策目标,造成社会资源浪费,导致政策失灵。为此,各种与儿童教育有关的方案、项目与制度需要谋求在共同的政策目标下的统整,体现儿童早期发展政策的综合效益与政策效益的最大化。一方面,高品质的儿童早期发展服务体系应该为儿童提供最适宜的照顾与教育,兼顾相关利益者需求,并将其纳入该体系中,形成激发社会整体变革的连锁效应,使与之相关的内容发生结构性变化,以便切实改变现实儿童发展政策体系中将儿童的身体健康、营养摄取.教育学习及家庭支持割裂的不利状况。另一方面,有效地将幼儿照顾与儿童学习不同阶段整合,建立一种集认证、监管与信息共享于一体的整合式体系,可以为家长提供选择不同的儿童早期服务提供者的明晰标准,也将为相关管理者提供连续的管理程序。

为了有机整合儿童早期发展多元目标,特别需要重点处理好两个主要问题:一是国家在儿童早期发展每一个阶段都必须有自己的优先发展计划。正如OECD对各国幼儿教育及照顾政策主题探查后提出的政策建议所言,完善的政策必须有针对从儿童出生到8岁间的清楚策略着眼点,以及在中央与地方层级上协调的策略架构。在建立全国性儿童早期发展制度体系中,首先需要有一个具有管辖权的单位,统筹协调中央与各级地方政府机关,鼓励政府、教育工作者、社会工作者与父母之间的密切联系,提供一种系统性的教育及照顾整合服务管理体系。二是需要确立国家关于儿童早期发展优先考虑的核心目标——“公平与全纳”,因为使所有儿童在他们的生命之初享有平等、强大的幼儿保育和教育带来的益处,是符合我们所有人的最大利益。2001年经合组织与教科文组织共同出版了题为《开始茁壮:幼儿教育与照顾》(Starting Strong: Early Childhood Education and Care)的报告,提出8个关键政策要素以支持一个核心价值,那就是“人人平等享有有质量的幼儿教育及照顾服务”(equitable access to quality ECEC)。美国从20世纪60年代开始,向贫穷家庭儿童提供免费学前教育、营养与保健服务的供给,以对处境不利的子女进行“补偿教育”,最大化实现教育机会均等。英国政府实行了“确保开端计划”( Sure Start),强调向贫困家庭儿童、少数民族儿童以及学业表现不良儿童提供特殊支持。对于国际上脆弱国家及冲突中和冲突后的那些后发国家而言,促进幼儿照顾和教育服务资源的公平供给目标就更具有特殊的挑战性。其中,最为关键的解决策略是政府要认识到,公共投资最能确保全部儿童入学的公平性及待遇。当ECEC被不同公、私资源赞助的同时,大量的政府投资更是不可或缺,因为公共投资将更加确保稳定优质的幼儿教育,包括公共建设的长期投资计划及优质教育的提升。

三、科学制定动态的儿童早期发展政策目标

20世纪以来,国际社会关于儿童早期发展的政策目标往往是处于持续变动与发展之中的,而非一成不变,这反映了社会政策对变动不居的社会变革与家庭变迁的积极能动的回应。OECD在为各国政府制定早期儿童教育发展政策提出的建议中明确指出,对社会经济背景的理解是早期教育政策制定的基础。儿童发展本身及相关领域普遍性地受到特定社会历史时期社会变革及相关社会发展理论的重要影响,这使得儿童早期发展政策目标呈现一种历时态与共时态交织的演进特征。

首先,影响国家或地区确立特定社会变革阶段政策目标的因素是多元而复杂的。回顾20世纪国际上关于儿童早期发展政策议题的变迁过程,可以看到儿童发展由一个以家庭为主要制度的私领域议题,逐步转变为带有普遍性的公共政策议题,“去家庭化”迹象日益明显。究其原因,不难发现是由于20世纪80年代以来妇女就业率的增加、人口出生率的下降及老龄化加剧等社会经济环境的变化,让“国家和公共政策如何营造有利于家庭形成和发展的环境的作用变得更为重要了。”随之而起的西方国家妇女社会运动与争取性别平等的不懈努力,让与儿童照顾服务相关的社会福利政策得到不断优化,提高对家庭儿童的支持成为这时期社会家庭政策的主要目标。之后,源于80年代到90年代期间的西方以社会投资为主要导向的新福利主义,尤其是社会投资理论的影响逐步壮大,致使整个西方国家开始竞相将儿童照顾与教育政策目标追求转移到对儿童未来人力资本的投资上,政策目标指向防止与终止处境不利儿童的代际传递,积极促进社会公平。同时期不断修正完善的关于儿童发展的理论也在改变着各国家庭政策目标。早期阶段,母亲被视为婴幼儿发展中的重要他人而不可或缺,“母亲是孩子最佳的照顾者”成为当时社会主流观念。随后,“优质的家庭外照顾与教育有助于儿童的社会与认知发展,集体形式的儿童照顾能帮助他们为今后融入教育体系做好准备”等新的儿童发展观点逐渐受到重视。在这种“群体养育”理论的发展与影响下,使得国家更为重视对家庭儿童的支持与父母教育能力的关注,开始大力建设更为广泛的、民众可获得的、高品质公共日托服务机构、保育中心及学前教育机构等,从而减轻了儿童保育对于家庭亲属网络的依赖,让家庭女性从家庭责任中更好地被解放出来。进入新世纪,在诺贝尔经济学奖得主詹姆斯·海克曼( Heckman J)的“儿童早期发展和教育投资的经济回报率最高”的观点引导下,国际社会再一次聚焦儿童早期发展政策,将人力资本投入直接指向幼儿,以获得国家公共资金更有效的利用与回报。

其次,不同国家或地区确立的儿童早期发展政策目标总是能动地结合自己的地方化情境,尊重国家与地区的文化信念、价值观及行为规范,努力形成与不同社会时期相适应的具有生机活力的独特的政策范式。以美国为例,对20世纪美国早期儿童保育与教育运动的历史回溯可以发现,60年代的儿童早期干预、70年代的儿童保育运动及80年代的家庭资源项目等三次政策变迁,都是源于对经济和社会处境不利儿童的关怀,都是围绕着实现儿童健康发展的基本目标而展开,但其中也清晰地反映了不同年代政策目标的细微变化。由于60年代以夫妻间不稳定性为特征的“后现代家庭”( postmodern family)结构与关系变革引起的儿童贫困及弱势地位的社会环境普遍蔓延,联邦政府实施了以“开端计划”( Head Start)为代表的儿童早期干预计划,作为“向贫困开战”的重要组成部分,反映了预防取向的儿童早期发展政策目标。“过去的30年而言,关于儿童早期发展的政策目标最为关心的是生活在贫困线以下家庭中孩子的数量与比例,以及这些生活条件对这些孩子入学准备的不利影响。”到了70年代,美国兴起了一场儿童保育运动,主要为儿童提供托管与日托的公共服务,这是为了回应儿童母亲大量步人职场的需要。20世纪80-90年代开始了一场为父母提供教育、家庭生活技能、信息及服务为主要内容的家庭资源运动,其政策目标重点转变为关注父母的儿童照顾与教育技能的支持,强调父母养育子女的能力建设与家长赋权方面。促进家长育儿能力的提升,已然成为这个时期美国早期儿童发展项目的核心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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