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然也毋庸讳言,浙江电子商务的发展仍面临一些制约因素,包括:产业水平有待提高,多数B2B交易未实现商流、物流、资金流和信息流合一,特别是大宗商品电子商务应用与服务仍处于网上信息发布和沟通、线下交易的层面;支撑体系尚不健全,物流、支付、安全认证等配套支撑跟不上电子商务发展速度,物流配送的服务质量仍需不断提升,大额资金网上支付尚未突破,个人信息保护等网络安全问题仍需加强;电子商务统计体系仍待完善,管理方式较为传统,商业模式创新缺乏有效保障机制;电子商务产业政策支持力度仍显不足,与广东、上海、深圳等先进省市存有较大差距;电子商务发展的法制环境仍然缺失,网商对自身法律地位和现行税收征管方式担忧较多;跨境贸易电子商务发展面临诸多瓶颈,亟待率先在省级层面实现突破等等。
三、浙江率先打造“国际电子商务中心”的重点工作
打造“国际电子商务中心”的目标应设定为:浙江电子商务的平台、企业、技术及产业化水平在全国领先;浙江电子商务模式的创新能力持续增强,配套支撑体系进一步完善,主要业绩指标和管理服务能力达到国际先进水平。根据浙江电子商务发展基础和产业发展趋势,应坚持政府主导与企业主体并举、环境优化与制度创新优先、传统企业改造与新型网络经济发展结合、实体市场与网上市场融合、网络交易与现代物流配套的原则,突出建设全球网货采购中心、全国网商集聚中心和打造跨境电子商务高地的功能定位,从产业水平、普及应用、配套支撑、管理服务等方面进一步推进电子商务产业发展。
(一)着力培育壮大经营主体,努力形成电子商务产业体系
提升发展电子商务平台。加强对现有大型电商企业的支持和服务,推动大型电子商务平台进一步做强做大。进一步增强阿里巴巴、淘宝网等知名电商平台的服务功能,促进其由单纯的商品交易平台向全流程可追溯的交易平台发展。提升发展一批专业性行业信息平台,并促进其向集信息流、商流、物流和资金流于一体的交易平台方向发展。
重点培育电子商务企业。切实发挥浙江产业特色及现有第三方电商平台优势,推动更多的浙江产品利用电子商务开拓市场,提高浙江产品的市场占有率、品牌影响力和盈利能力。推动有条件的生产企业设立电子商务公司,培育具有品牌化和个性化的网络零售企业。推动电子商务从网络零售向分销批发及生产资料交易领域拓展,并向整个服务领域延伸。支持有条件的企业建立采购、分销、零售和旧产品回收一体化的电商体系,培育供应链电子商务企业。
大力发展电子商务服务业。努力构建网店设计、仓储管理、网络推广、代运营、产品摄影、客服培训等电商配套服务体系。进一步整合电子商务服务资源,引导各地电商服务体系建设,为中小企业开展电子商务提供一站式便捷服务。引导和鼓励金融机构创新推广电子商务发展需要的金融产品和服务,加快推进集风险投资、银行信贷、债券融资、上市扶持、融资担保、保险合作等内容的多层次电商金融服务。
有序推进电子商务产业基地建设。规划和建设一批电子商务产业园、网商园和电子商务楼宇,引进优质电商企业在浙江设立总部,有效集聚仓储配送、人才培训、软件设计等资源。针对电商产业基地的场地规模、服务功能、入驻企业及相关经济指标,建立电商产业基地的评价体系和等级评定标准,并落实相应支持政策。
(二)加快各领域电子商务应用,探索建立全方位的浙货网络销售体系
推进零售业和电子商务互动发展。推动实体店开展网络零售业务,围绕实体商品和服务产品,全面利用电子商务扩大浙产工业品、农产品和旅游资源等其他服务类商品销售。加大力度提升企业电子商务应用水平,推进生产资料领域电子商务应用,推动电子商务从日用消费品向全品类的商品延伸:一是结合农产品和地方特色产品特点,逐步建立农特产品网上促销和团购机制;二是结合产业集群和专业批发市场,建立工业品网上批发和分销机制;三是从品牌营销着手,建立品牌商品的网络零售机制。鼓励企业积极探索电子商务模式创新,推动电子商务从单纯的商品交易向交易、数据和金融服务一体化发展。加快发展文化娱乐、新闻出版、商务服务、生活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的电子商务,全面普及各经济领域的电子商务应用。
有序发展专业市场电子商务。发挥传统商品交易市场在商品资源、物流配送等方面的优势,推进市场与电商平台的合作,实现市场现有商品和物流资源与电子商务的有机融合。支持有条件的专业批发市场发展大宗商品交易平台和电子商务产业园区,全面利用电子商务提升发展传统市场。针对生产同类商品中小企业集聚的特点,加快推进产业集群的电子商务应用,建设面向产业集群的电子商务服务体系。
推广农村电子商务发展。完善农村配送服务体系建设,改善农村居民网络消费环境,全面提高城乡居民的网络消费比重。针对农村消费需求、农产品销售与电子商务应用滞后的实际,争取在主要行政村和城郊社区建设电子商务服务点和县级服务中心,为农民提供网络代购服务和农产品销售服务。依托电商服务点为农村小店提供电子商务分销业务,解决农村流通环节过多、商品质量无法控制等问题,构建现代农村流通体系。
积极推进跨境贸易电子商务。从经营主体、电商平台、仓储物流、快递配送、售后服务等环节着手,构筑适合中小网商、企业零售和大额贸易等不同经营主体的跨境电子商务业务体系。结合境外营销网络建设,鼓励浙江有实力的电商平台企业“走出去”,在充分考虑出口国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的前提下,在海外探索建设集实体展示、销售、配送和服务于一体的地区中心等贸易主体,率先开展电商全球市场布局。创新电子商务模式下的报关、报检、收结汇和退税等机制。鼓励银行机构和支付机构为跨境电子商务提供支付服务。规范发展海外电商代购业务,建立和完善海外商品通过电子商务进入国内市场的报关、报检和纳税工作机制。
(三)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提升电子商务支撑服务水平
推进技术和模式创新。引导电商技术服务企业在电子商务云平台、大数据、移动互联、融合通讯、信息安全等重点领域,突破一批关键电商支撑技术,形成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电商技术行业和国家标准。加快发展移动电子商务,推动传统PC机交易终端向移动智能终端发展,探索更加个性化、人性化的电商服务方式。进一步挖掘电子商务数据,依托浙江的电子商务平台优势,加强相关数据的利用和分析。发挥网络交易便捷和实体商务体验度较好等多方面优势,鼓励“实体商业上网、电商企业落地”,探索发展线上线下融合互动模式,并积极探索易货交易、网络预售等电商新模式。探索建设商品交易追溯体系,在生产环节控制产品质量的基础上,对进入电商平台交易的商品推广商品编码和企业代码应用,从源头防止问题商品进入市场。推进多元化网络支付渠道建设,加强电子商务领域网络安全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