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农村转移人口市民化的思考(2)

2021-05-13 21:09

2 推进农村转移人口市民化建议

2.1 切实转变理念,不断提高对有序推进农村转移人口市民化重要性的认识

长期以来,社会对农村转移人口市民化的认识存在诸多误区。认为农村转移人口市民化带来城市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的紧张,就业、交通、住房、治安等压力加大,对城市的承载能力带来巨大考验,城市建设、管理成本加大等。城市对进城农民长期持漠视、排斥态度,由此引发的社会矛盾和问题逐步累积并呈激化之势,严重制约了城镇化的健康可持续发展,影响社会稳定。国家统计局最新发布的数据,2013年度全国农民工总量2.69亿人,其中外出农民工为1.66亿人,占全部城镇人口的22.7%。城镇化进程中,农民贡献了重要力量,创造了巨额财富,为城市和工业发展做出了巨大贡献和牺牲,现在已经到了城市反哺农村、工业反哺农业的时候了。农村转移人口市民化是经济社会发展不可回避的问题,政府必须紧跟新形势、面对新变化、增强责任感、探索新路子、拿出新举措,建立对推进农村转移人口市民化的资金投入和稳定增长机制,理性面对、积极解决农村转移人口市民化过程中面临的各种问题,积极推进农村转移人口市民化。

2.2 坚持以农民为本,不断推进符合农村转移人口利益的市民化

近年来,随着城镇化进程的加快,因征地拆迁引发的矛盾日益突出,成为影响农村社会稳定和发展的首要问题。农村转移人口市民化进程实际是一个资源重新配置、利益不断调整的过程。新型城镇化要坚持把农民的根本利益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立足经济社会发展,综合大多数农民生产生活实际,突出建设重点,量力而行,有序推进城镇化,不搞一刀切,不搞形式主义。要充分尊重农民的选择权,切实处理好市民化过程中的各种利益关系,保护农民合法土地权益,考虑农民的长远生计,维护社会稳定,坚决避免违背农民意愿,急功近利推进城镇化,让被征地农民享受实实在在的市民待遇,不断提高农民对新型城镇化的参与度、认可度和支持度,不断增强农民市民化的吸引力,稳步推进土地城镇化和城区城郊农村人口市民化。

2.3 多管齐下培育载体,不断拓展农村转移人口市民化空间

第一,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坚持市域一体化、规划一体化和城乡发展一体化,科学编制城镇建设规划,统筹构建城市核心区、周边镇街和新型村(居)相衔接的城乡构架; 第二,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形成城镇化发展新格局。坚持做大做强中心城市,加快提升县城,优先发展重点中心镇,将小城镇建设作为经济增长的“新引擎”,加大基础设施建设投入,完善公共服务功能,提高综合承载能力,打造宜居住、便出行的人居环境和创业环境;第三,坚持产城融合,强化产业支撑,以产业集聚带动人口集聚。抢抓产业转移机遇推动产业集聚,立足自身区位优势、资源优势、产品优势,按照“竞争性强、成长性好、关联度高”的原则,在小城镇优先发展城乡关联产业和劳动密集型产业,促进小城镇产业发展与农村市场体系建设、农业产业化经营和社会化服务有机统一,更好发挥小城镇吸纳农村剩余劳动力的便利和优势以及小城镇连接城市经济与农村经济的桥梁纽带作用,吸收更多农村转移人口就近或就地就业,促进农村转移人口“就近市民化”或“就地市民化”。

2.4 优化制度环境,不断拓宽农村转移人口市民化通道

第一,加快改革步伐,加大改革力度,逐步消除阻碍农村转移人口市民化进程的土地制度、城乡二元户籍、社会保障、医疗、教育等制度,逐步探索推动相关保障制度的并轨。分期分批采取措施逐步解决长期在城镇就业、生活的农业转移人口的定居落户问题,放宽直至完全放开农民工落户城镇的限制;第二,进一步拓宽住房保障渠道。放宽经济适用住房保障范围,让经济适用房保障制度惠及更多长期工作生活在城市的农村转移人口。研究探索公共租赁住房、租赁补贴等多种方式多渠道逐步解决进城农民的安居问题;第三,针对农村转移人口的高流动性,加大与就业相关的养老、医疗、工伤、失业保险等在城乡、地区间的统筹力度,切实解决因城乡、地区之间分割造成的转移接续现实难题,提高其参保积极性和参保率;第四,加快土地制度改革创新,按照“依法、自愿、有偿”原则,积极探索土地“有序流转、集约经营”新路子,在保证农民土地权益前提下,鼓励农民通过抵押、转包、出租、股份合作等形式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赋予基层更多的政策灵活性,妥善解决城镇建设用地和工业发展用地矛盾,确保城镇基础设施建设用地不受影响,为城镇扩容创造条件。同时建立健全流转和有偿使用转让制度,促进农村土地流转,为发展适度规模经营、农业结构调整创造条件,为农民市民化拓展空间、创造机会;第五,完善吸引人口落户城镇的政策措施,为农村人口逐步向城镇有序集中创造有利的体制条件,鼓励和支持农业转移人口在城镇创业、安家,构建有利于城乡居民有序自由流动的良好环境,在城乡统筹中稳步推进农村转移人口市民化。

2.5 着力提高农民素质,不断顺应农村转移人口市民化的内在要求

农村转移人口市民化过程不仅仅是职业的转换、居住空间的转移,更是农民社会文化属性与角色内涵的转型过程和城市社会生活再适应的过程,包含了外在资格和内在素质市民化两方面。农民内在素质的提升依赖于自身科学文化素质、思想道德素质和技能水平等的提高,涉及其思想观念、价值理念、行为方式、社会交往等的转变。提高农民素质,推进农村转移人口市民化要突出从两个方面入手:第一,要突出市民意识培养,不断适应农村转移人口市民化的内在要求。多形式、多渠道通过丰富多彩的文化生活和市民化教育,加强法律、法规和政策宣传,努力提高农民文化素养、文明程度,加快生活观念和生活方式的更新,增强农村转移人口城市适应能力;第二,要加强农民职业技能培训,提升农民就业技能。相对稳定的就业和相应的收入来源是加快农民生产生活方式转变、推进农村转移人口市民化进程的重要保证。近年来党和国家高度重视农民职业技能培训,连续出台一系列政策予以支持,取得了很大成效。当前,在不断加大农民职业培训力度的同时,要努力在提高农民参培积极性以及培训的针对性、实效性上做文章。

2.6 坚持分类指导,不断健全社会管理服务体系

第一,统筹城乡生产力布局,推进城乡融合。以推进农民居住向城镇集中、工业向园区集中、农业向规模经营集中为突破口,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实现土地集约、产业聚集、人口集中,使城乡劳动力按照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规律流动,逐步适应城乡一体化、新型城市化、农业现代化、农民非农化的新要求;第二,积极探索村居一体化管理模式,提高居民归属感。近年来,随着城镇化的快速推进,农民集中居住的拆迁安置小区作为就近就地城镇化新载体的农村新型社区迅速增长的同时,也出现了一些问题。当前,要顺应农村新型社区快速发展的实际,高标准建设的同时,针对农村新型社区人户分离现象普遍、管理混乱、矛盾多发等,要重点加强原有的以村为单位的行政管理、经济利益事务等与社区管理有效衔接,结合城镇化进程中新型社区规模、人员结构、管理体制等的新变化、新要求,积极探索村居一体化管理模式,最终由村居管理一体化模式转为城市社区管理模式,促进农民变居民;第三,以“一站式”平台为依托,大力推进社区社会管理服务体系建设。按照服务平台的架构建立公共管理服务中心,建立融低保救助、解困帮扶、平安法治建设于一体的统一、高效的“一站式”服务平台, 进一步深化开展面向包括外来人口的覆盖不同层次、 满足各类需求的人性化管理与便捷化服务。创新以民生需求为导向的社区服务模式,进一步细化服务内容、 深化服务内涵、创新服务方式,在服务中实施管理、管理中体现服务。在外来人口比较集中的社区推广建立融居住登记、 就业、 社保、 租房、 教育、 计生、 心理健康咨询等多种服务功能于一体的外来人口服务窗口,为外来人口提供全方位服务。同时, 以社区文化建设为载体,引导城市居民以包容的心态接纳进城农民的同时,增强农民工对社区和城市的归属感,促进他们融入城市。

推进农村转移人口市民化的思考(2).doc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 下载失败或者文档不完整,请联系客服人员解决!

下一篇:论《红楼梦》中的贾母——以贾母对宝、钗、黛的爱情为例

相关阅读
本类排行
× 注册会员免费下载(下载后可以自由复制和排版)

马上注册会员

注:下载文档有可能“只有目录或者内容不全”等情况,请下载之前注意辨别,如果您已付费且无法下载或内容有问题,请联系我们协助你处理。
微信: QQ: