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过各级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的共同努力,我市清理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已提前完成了省政府下达的清欠指标。但由于当前建设市场秩序还不够规范,信用体系尚不够健全,许多施工企业和广大农民工的自我保护意识还不强,工程结算难、拖欠认定难、法院执行难等问题还将在一定程度和范围内存在,因此解决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必将是一项长期而复杂的任务。我们将按照省政府和省建设厅的安排部署,借鉴兄弟地市的先进经验,继续强化已有措施,进一步健全工作机制,抓好源头防控,深入推进清欠工作,为我省建设“平安浙江”,打造和谐社会做出积极的贡献。
清理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工作(3)
2010-06-18 01:37
清理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工作(3).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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